西安公积金如何提取

如题所述

具体需要的材料因提取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别。例如,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提取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所需的条件、材料和流程如下:1、提取条件和对象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2、提取额度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3、申请材料(原件)(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连续两年以上失业证明,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反映截至当前已连续失业两年以上)。(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4、办理地点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具体位置可点击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注意事项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2)提取人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4)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5)已办理“公积金冲还贷”签约的职工,应当先办理“公积金冲还贷”解约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6)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办理银行卡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都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证件一致,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工商银行和长安银行要求绑定陕西省范围办理的借记卡,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和恒丰银行要求绑定西安本地办理的借记卡,其余银行可以绑定全国范围办理的借记卡。(7)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8)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有权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部门应予配合。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中心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扩展资料依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六)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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