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我方与用人单位间,若未签订劳动合同,我方可能须先进行劳动关系仲裁,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依照我方的伤势情形来看,后续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至少可以符合9级伤残,至于等级是否还有提高的空间,须看我方是否遗留後遗症而定。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可主张的项目大致包含: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的费用、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在停工留薪期内薪资、已经评定伤残等级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各地区规定可给付的月数不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区规定可给付的月数不同)。
上述部份都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及我方工作单位分别承担,我方工作单位若有投保保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份,应由我方工作单位承担。
至于赔偿金额高低,各地区规定不同,目前资讯不足,故无法给予分析建议。
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的名字,来信讨论。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