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有哪些功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2-06
姚崇(公元650年-公元721年)本名元崇,字元之,避唐玄宗“开元”年号讳,改名姚崇。父姚懿,曾任硖石县令,祖籍江苏吴兴,因先辈世代在陕州为官,遂定居陕州硖石(今属陕县硖石乡)。崇出身于官僚家庭。年轻时喜好逸乐,年长以后,才刻苦读书,大器晚成。历任武则天、唐睿宗、唐玄宗三朝宰相,有“救时宰相”之称,是中国历史上的著名宰相。特别是在玄宗朝早期为相,对“开元之治”贡献尤多,影响极为深远。
姚崇不是一个高谈阔论的理论家,而是一个脚踏实地勇往直前的实干家。
姚崇在做了玄宗的宰相之后,就提出要改变这种状况。他提出的理由是:对佛教的信仰,主要是在内心的虔诚,而不在于外表的形式;以往的一些信仰佛教的帝王权贵,都没有得到好的结果;贞要心怀慈悲,做的事有利于人民,使人民得到安乐,就是符合于佛教的要旨,何必妄度坏人为僧尼,反而破坏了佛法呢?玄宗接受了他的意见,下令有关部门,暗中进行调查,将一万二千多冒充的和滥度的僧尼还俗为农。对于这种宗教流弊,姚崇直到死的时候,也还是持反对态度。他在遗嘱里猛烈地抨击了佛教,用正反对比的方法,戳穿了佛教僧徒所宣扬的一些预言;他坚持佛即是觉的观点,信仰在乎内心,只要行善不行恶,就行了。他无情地揭露了那种将佛教僧侣的宣传当作事实的无知行径,那种抄经写像、破业倾家、施舍自身、为死人造像追福等愚昧风俗,指出,这都是“损众生之不足,厚豪僧之有余”;他嘲笑了那些所谓通才达识之士,也不免于流俗,成了上述种种怪现象的俘虏,;他认为佛教的宗教活动,乃是有害于苍生的弊法,要他的子侄们警惕,不要上当,在办他的丧事时,即使不能完全摆脱佛教陈规陋习的束缚,在斋祭、布施方面,也只能略事敷衍,不能铺张浪费。他也顺便提到了道教,指出道教的本旨是尚玄虚,不谈趣竞;只是由于受到佛教的影响而变了样。这种着眼于实际的求实精神,对宗教所持的否定态度,离无神论已不太远了。
开元四年(716年),山东(泛指华山以东之黄河流域)蝗害成灾,老百姓受迷信思想束缚,不敢捕杀,而在田旁设祭、焚香、膜拜,坐视庄稼被蝗虫吞食。姚崇上奏,引《诗经》及汉光武诏书,证明蝗虫是可以捕杀的;历代以来,有时候所以捕杀不尽,那是由于人不努力,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除尽。他说:“蝗虫怕人,故易驱逐;苗稼有主人,故救护者必定卖力;蝗虫能飞,夜间见火,必定飞往;设火于田,火边挖坑,边焚边埋,定可馀尽。”玄宗说:“蝗是天灾,是由于德政不修所致,你要求捕杀,这不是背道而驰吗?”姚崇又说:“捕杀蝗虫,古人行之于前,陛下用之于后,安农除害,是国家的大事,请陛下认真考虑。”玄宗被说服。但当时朝廷内外,都说蝗虫不能捕杀,玄宗说:“我同宰相讨论,已定捕蝗之事,谁再反对、,即行处死。”于是派遣御史分道督促,指挥老百姓焚埋蝗虫。结果颇见成效,当年农业获得了较好的收成。
开元五年(717年)正月,玄宗决定到东都洛阳去,这不完全是为了巡幸,而是因为关中收成不好,粮运要增加,’皇帝到了东都,就可以减轻这方面的负担。正在这时,太庙的房屋倒塌,这在当时又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玄宗召见宰相宋景、苏颐,问他们这是什么缘故。他们解释说,太上皇死还不到一年,三年的丧服未满,不应该行幸;大凡灾异的发生,皆为上天的告诫,陛下应当遵守礼制,以答复上天,不要去东都了吧!玄宗听了大约有点不以为然,又把告退的姚崇找来,问道:“我临近从京都出发时,太庙无故崩塌,这是不是神灵告诫我不要去东都呢?”其实,太庙殿本是前秦苻坚时建造,隋文帝创建新都,将北周宇文氏殿移到这里,建造此庙,唐朝又利用了隋朝的旧殿,积年累月,朽蠹难支,故而倒塌。姚崇先向玄宗介绍了这一实际情况,接着又说:“高山含有朽土,尚且不免于崩塌,年久朽木,自应摧折。这次太庙倒塌恰好与陛下东幸的行期偶合,不是因为陛下要出行而太庙倒塌。而且皇帝以四海为家,东西两京,相距不远,关中收成不好,增加粮运,人民劳苦,故陛下出于对人民的爱护而行幸,并非无事笼络人民。何况东都各部门已都作好准备,不去将失信于天下。”最后他提出:一、将神主移到太极殿;二、重新建造太庙;三、皇帝东行计划不变。玄宗听了,很是高兴,说道:“你说的正合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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