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能在深圳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吗
其实无论是深户还是非深户都可在深圳办理退休并领取深圳养老金,也可不在深圳办理退休,领取异地养老金,不过养老金和地方平均工资挂钩因此不少人都希望在深圳退休
而如何才能在深圳退休领取养老金?光通过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时间等是没办法作出判断的哦,需要结合多项条件才能确定
在深圳办理退休条件
在深圳市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深圳市。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及其他省份或省内其他统筹区的转入的缴费年限)。
其中2、3条比较好理解,大家比较多疑问的注意是第一条:如何确认养老保险领取地?这也是判断在哪领取养老金的关键。
如何确认待遇领取地
确认待遇领取地的两种基本情况:
1、跨省流动就业人员
所谓“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就是指先后在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参保的跨省工作者。
对于这类人的待遇地,遵循以下原则: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则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则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则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
提醒:上述规定适用于跨省流动人员确认的待遇领取地,该办法确认的待遇领取地以省一级为单位。
2、广东省内待遇领取地的确认
如按上述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东省的,再以省内最后参保的地市作为省内待遇领取地。
举例说明
举例1:小王1997年-2008年在深圳工作,参保11年,2009-2019年去上海工作,也参保11年。如果2019年之后返回户籍所在地福建工作并参保,那么待遇领取地在哪?
答案:户籍所在地福建。(户口在福建,社保关系也在福建)
举例2:小王是福建户籍,1997年-2008年在深圳工作,参保11年,2009开始去上海工作,并且一直在上海工作并参保10年以上,待遇领取地在哪?
答案:上海。(社保关系不在户口所在地,而且在社保关系地上海缴费年限满10年,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
举例3:小王是福建户籍,1997年-2008年在深圳工作,参保11年,2009开始去上海工作,在上海工作参保只有8年,回到福建后未工作也未参保。待遇领取地在哪?
答案:深圳。(因为在上海不满10年,所以上一个参保缴费满10年的原参保地为深圳)
举例4:小王是福建户籍,如果小王在每个地方都没有缴纳满10年,还能领退休金吗?
答案:可以,待遇领取地在户籍所在地福建。(均未满10年,则在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