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如题所述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国家标准委2018年5月17日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2018年5月,电动自行车技术规范有了最新国家标准。

该技术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新国标电动车要求注意事项

新国标电动车的上路标准,应当在交通部门处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改装、超标的电动车不予以上牌,需要有符合新国标的合格证,发票,保修单等进行上牌。行驶中需要靠右行驶,并且佩戴安全头盔,后座不允许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不允许超重驾驶。

以及不符合规定的超标车,可申请过渡期牌照,过渡期满后,车辆便不可上路。车主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更换超标电动车,不可再继续上路行驶。过渡期各地时间不尽相同,例如江苏、江西等地过渡期为五年,湖北、山东过渡期则为3年。各位电动车车主应实时关注超标车的过渡期限,更换为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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