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落户人员要保护好老家的房屋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享有的权利,外村集体村民和城镇户籍人员都是没有资格获得的。但是对分配使用的宅基地,村民只有使用权,所有权依旧在集体组织那,因此村民对于自家的宅基地并没有完全自主处置的权利,比如在宅基地上建房需要通过相应审批,宅基地不能卖给城里人,村民离开集体将带不走土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单独继承等等,这都是因为村民对自家宅基地没有所有权。
目前城市发展迅速,也吸引了不少农村人进城落户,那么这进城落户人员在老家建的房屋或者在继承农村老家父母的房屋,在使用上有什么政策和注意事项呢?
对于越来越多的进城落户的农村人,国家这两年也明确喊出要保护进城落户人员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但是这个保护也是“凭房”保护,没有房或房塌了是保护不了的。
因为上面咱们说了,城镇户籍人员是没有单独使用农村宅基地的资格的,进城落了户,自然不再是农村集体成员了,也就丧失了宅基地的使用资格。但是如果地上有“房”,那就不一样了。
房屋是所有者的私有财产,这个是完全拥有所有权的,因此农村父母也可将房屋继承给进城落户的子女使用。不管是进城落户人员自己在农村的房屋还是继承了农村父母的房屋,都是可以“凭房”继续使用农村的宅基地的。
“房”和“宅”本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但所有权却不统一,进城落户人员没有了宅基地使用资格,但却对老房子有绝对所有权,为了统一“房”和“宅”的这矛盾,我国有着“地随房走”、“房地一体”原则,也就是规定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同时可以“凭房”使用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权。
由于是基于有“房”才获得“宅”的使用资格,因此在使用“宅”时,是不能离开“房”这个前提的。一旦没有了“房”这个前提,“宅”的使用权也将不复存在。
因此对于进城落户人员来说,不管是你自己在农村的房屋还是继承了父母的宅基地房,都可以凭房继续使用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权的。由于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不能被单独继承,因此一旦房屋倒塌,他们也将从宅基地上撤离出去,而宅基地使用资格也将被村集体收回,然后再分配给村里符合申请条件的成员使用。这也就意味着,进城落户农村的房屋一旦失去,他们也将失去继续在农村生活的权利,他们不得不离开生他养他的故乡,回到城里去生活,也就是说“叶落”并不能“归根”了。
那进城落户人员,为了不失去农村宅基地使用资格,该如何办呢?
主要还是要保护好自己在农村的房子或者继承来的房子。真心给大家以下几点建议:
1.无论什么情况下,既不能卖掉自己的房子也不能贸然扒掉自己的房子。因为一旦卖给村里的人,宅基地使用权将转给购房者,此刻以你城镇户籍的身份,是绝不可能再向村里申请新的宅基地的。而扒掉自己的房子,你将再也没有资格去在原址上重建。
2.尽量修缮、维护好你在农村的房子,如果老房子确实已经破烂的不行了,只有一个法子,那还是尽最大能力去维修、加固。注意修缮时不能破坏房屋原有的框架结构,一旦破坏将等同于重建,这将是不允许的。
3.如果是继承父母的房子,也要同样地去尽心保护,房屋不倒,你对宅基地使用的权利就在。
4.如果你进城落户了,而自己的父母还在农村生活,那就尽量孝顺一些,趁着父母还在,还可以以他们名义去重建一个更加坚固、舒适的房子,既改能改善父母居住的环境,同时也可以为你将来留下一个坚固的寿命更长的房子供你去继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