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办理后,原来的还能用吗?

如题所述

  1、临时身份证办理后,原来的在有效期内的还能用。
  2、如遇到身份证丢失,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挂失并申报丢失补领。若当事人未及时挂失并申报丢失补领,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因其管理不善及消极不作为,对损失后果的最终产生存在一定的过错,有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章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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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1.身份证不需要挂失,也不需要公告声明遗失。“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2.遗失的证件找回来的,可以继续使用。证件上有机读信息,在遗失期间电子信息可能有所损毁,你可以到派出所进行机读查证。机读信息损毁的,到户籍地派出所重新写入就可以了。
3.如果找回丢失的身份证,而且你也补办新证了,你的两张证件都有效。追问

身份证丢失已报警,补办了临时的!请问还需要挂失吗?

追答

这个只要在警察那里有记录证明丢失,就可以了!主要是怕捡到的人以你的名字干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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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7-03
可以用的
第3个回答  2016-07-03
可以用,我试过,可以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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