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1-30
楼主说:我公公……和街道居委会签了一份协议,说将这套房子赠与我丈夫。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吗?如果没办理的话,此套房产依然属于你公公。
如果是这样的话,楼主不能要求该套房产的产权,至于能否入住,要看你公公和你丈夫的。
第2个回答 2012-01-30
如果协议上明确是写的赠与给你丈夫,那么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三款,该房屋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你无权争取该房产。
第3个回答 2012-01-30
如果你的描述是仅赠与你丈夫个人的,应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