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外遇要起诉离婚,他家有四套回迁房是我公公继承其舅母的遗产我有权争取入住协议写着我丈夫的那套吗

我是外地户口,孩子户口和他的在一起,我公公在2011年九月份,为了我们的闺女能顺利上小学,和街道居委会签了一份协议,说将这套房子赠与我丈夫

如果未加特别说明,你公公赠与你丈夫的这套房,是夫妻共有的。
我建议你合理维护权益,不要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1-30
楼主说:我公公……和街道居委会签了一份协议,说将这套房子赠与我丈夫。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吗?如果没办理的话,此套房产依然属于你公公。

如果是这样的话,楼主不能要求该套房产的产权,至于能否入住,要看你公公和你丈夫的。
第2个回答  2012-01-30
如果协议上明确是写的赠与给你丈夫,那么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三款,该房屋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你无权争取该房产。
第3个回答  2012-01-30
如果你的描述是仅赠与你丈夫个人的,应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第4个回答  2012-01-31
删除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