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清税证明后多久营业执照注销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1、开具清税证明请随带《清税申报表》(需加盖法人章和单位公章)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清税申报表》中附送资料指以下有关注销的文件和证明资料: (1) 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 (2)《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报送); (4) 非居民企业 报送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税控专用设备(纳入税控系统的纳税人报送); (6)单位纳税人报送:1.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清算所得税 申报表》及附表(需要清算的 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报送)。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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