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51岁,长沙户口,现有两个商品按揭房,我想把二套房的商业银行按揭房贷款改为公积金贷款,目前该二

本人51岁,长沙户口,现有两个商品按揭房,我想把二套房的商业银行按揭房贷款改为公积金贷款,目前该二套房面积101平方,总价值43万元,商贷有17万元,由于单位上缴公积金基数低(个人十单位)每月360元,按长沙市公积金贷款的标准,我只能申请到约9万的公积金贷款,据说有种按房屋价值计算贷款额度的,即贷款额度=房屋价格X贷款成数,不知长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这类型业务吗?

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因地区原因有差异,具体的还是要看当地的政策标准。可参考国家统一的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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