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交通违章处理在哪里

如题所述

普陀区交通违章处理应该去车辆辖区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
1、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
2、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
具体地址
1、名称: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府村路125号。
2、名称: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二中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淞南路400。
3、名称: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三中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花溪路480号。
4、名称: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四中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550弄。
5、名称: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五中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276号。
6、名称: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审理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府村路125号。
7、名称: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府村路125号。
8、名称: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府村路125号。
主要交通违章行为有哪些
1、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这个行为一般多见于出租车上;
2、开车打电话,新规特别对在行驶途中驾驶员接、拔电话作出了扣2分的处罚规定;
3、闯红灯,以前闯红灯是扣三分,新规修改后闯红灯的处罚更加严厉,增加到扣6分;
4、酒驾醉驾,酒驾除了扣分外,还并处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醉驾则还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驾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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