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签了一个订单 合同上货物型号是wzs-135022 合同签订后,对方说型号有误改成wzs-135026,于是我们采购了wzs-135026,生产厂开具了wzs-135026发票,我们为客户送货时开具了wzs-135022 发票(发票要和合同数据完全相同才能结算)。但现在我们在税务的发票由于销项和进项型号不同,税务说我们现在有wzs-135022存货,要求我们把wzs-135022的税款补上,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对。望明人指点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