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公司 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货物型号有不符 税务要我们补税 我们该怎么做

我公司签了一个订单 合同上货物型号是wzs-135022 合同签订后,对方说型号有误改成wzs-135026,于是我们采购了wzs-135026,生产厂开具了wzs-135026发票,我们为客户送货时开具了wzs-135022 发票(发票要和合同数据完全相同才能结算)。但现在我们在税务的发票由于销项和进项型号不同,税务说我们现在有wzs-135022存货,要求我们把wzs-135022的税款补上,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对。望明人指点不胜感激

看来 这个情况你已经和税务解释了,但行不能,而且看这时间长短,如果发生时间不长,可以和客户商量,签订补充协议并重新换发票,如果时间很长了,税额也不大的话,还是按税务局的要求交点吧,要不他们是不会罢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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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0
将wzs-135022 原始发票收回开退票,然后再开与你实际发出的wzs-135026型号相对应的发票即可。
第2个回答  2011-11-20
跟税务机关解释差异的原因。

必要时,可以管你的厂家要一下他们开错发票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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