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 连续涨停后又连续跌停 为啥?

会不会成为第二个银广厦?
大股东不是有几百亿的资产吗?为何连工行的6000万借款都不还.难道......

  自从定向增发以来,*ST金泰的庄家凭借80亿股定向增发产生的市场预期,将其股价连续拉升。在8月31日之前,*ST金泰量能难以打开,并且配合巨单封死涨停板,散户无法买到该股股票,以至出现了连续42个涨停的 “奇观”。值得注意的是,*ST金泰的缩量涨停演绎得如此完美,每日总成交量充其量也就几十万股,最多也不过几百万股。然而在这40多个涨停板中,庄家也曾在17元、18元左右用四日的时间打开涨停板,主力及时以极小的成本顺利出货。
  然而,风云突变,8月31日,*ST金泰的庄家依然我行我素,以涨停板开盘后,短短的三分钟该股便从涨停板变为跌停板,当日足足有1148.26万股的卖单被封死在跌停板上。9月3日,*ST金泰开盘即跌停,全日成交13.63万股,换手率只有少得可怜的0.17%;昨日,*ST金泰再次以21.70元的跌停板价格开盘,全日成交8.47万股,挂在跌停板上的卖单高达2250.27万股,换手率进一步减少到0.1%。
  有市场人士指出,*ST金泰的庄家连拉42个涨停板,在经过17元和18元附近打开涨停部分获利出货之后,导演出了一幕跌停戏,庄家主要目的是震仓,洗出小散户和小机构这些浮筹,再度逢低吸纳筹码。未来*ST金泰基本面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很小,经过调整的增发方案才将是其股价走势的关键。新恒基所持520万股被冻结
  今日,*ST金泰公告表示,公司在上市之前与工行济南高新支行6420万元的借款,因当时不能按时偿还,在2003年经与工行济南高新支行协商,公司“以借新款还旧款”的方式解决上述借款时,新恒基房地产集团公司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由于借款还没有偿还,上述债权人和*ST金泰对簿公堂。
  日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工行济南高新工行诉*ST金泰及新恒基房地产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如下裁定,冻结被执行人新恒基房地产持有的*ST金泰限售股520万股,冻结期限一年,冻结期间不得为其办理股权的转移、质押等手续,不得向其支付股息或红利。对此,扣划新恒基房地产在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霄云路支行开户的存款406.2万元至山东高院帐户,开户行为中国光大银行济南市黑虎泉路支行。
  关于部分注入资产被停工、新恒基注入资产沽值过高等对定向增发的各种质疑,*ST金泰也做出解释,经向大股东书面求证,目前相关事项还没有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因而相关事项暂不予披露。有投资者强烈要求*ST金泰公司尽快公布完成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召开董事会会议商议具体方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否则这将是对投资者不负责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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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9-05
*ST金泰 连续涨停是因为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公司要借壳重组它。

*ST金泰 连续跌停因为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公司所持*ST金泰的520万股被冻结,借壳重组突生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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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第三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恒基房地产)转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2007)鲁执字第20-2号、3号《民事裁定书》及有关《执行通知书》,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下称:济南高新工行)诉公司及新恒基房地产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如下裁定:
山东高院(2007)鲁执字第2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1、冻结被执行人新恒基房地产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A股股票520万股,冻结期限一年。
2、冻结期间不得为其办理股权的转移、质押等手续,不得向其支付股息或红利。
山东高院(2007)鲁执字第2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扣划被执行人新恒基房地产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霄云路支行开户的存款4062093元至山东高院帐户,开户行为中国光大银行济南市黑虎泉路支行。

【2.最新报道】
2007-09-05*ST金泰(600385)新恒基房地产所持520万股被冻
6000多万元借款担保旧账今裁决
连续42个涨停板的*ST金泰(600385)昨日再度以跌停收盘。*ST金泰今日公告,由于多年前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第三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ST金泰限售流通A股股票520万股被法院冻结。新恒基房地产有关银行账户中的406万元存款也被扣划至法院账户。
缘起陈年官司
2001年7月23日,*ST金泰于上交所上市前与工商银行济南高新支行签有6420万元借款合同,因*ST金泰不能如期归还原借款,2003年4月,经协商*ST金泰与银行重新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6420万元,用于借新还旧。*ST金泰第三大股东新恒基房地产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新恒基房地产是*ST金泰第一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2006年5月17日,*ST金泰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银行将*ST金泰与新恒基房地产告上了法院。当时,银行要求判令*ST金泰偿还贷款本金6420万元以及利息;判令新恒基房地产对*ST金泰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20万股限售股被冻
*ST金泰今日公告称,日前收到新恒基房地产转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
法院裁定:冻结新恒基房地产持有的*ST金泰限售流通A股股票520万股,冻结期限一年。冻结期间不得为其办理股权的转移、质押等手续,不得向其支付股息或红利。另外,裁定扣划新恒基房地产在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霄云路支行账户存款4,062,093元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账户。
资料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新恒基房地产持有*ST金泰8,021,271股股票,占总股本的5.42%。而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持有*ST金泰17.38%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ST金泰的股价与几年前已经是天差地别。2003年底*ST金泰股价还徘徊在3、4元间,而自从*ST金泰于今年7月9日发布定向增发公告以来,截至8月30日,*ST金泰以42个涨停板成为中国股市历史上涨停最多的股票,从停牌期间的3.96元一直冲到8月31日的26.58元,2个月内涨了6倍多。
此后,有关消息称*ST金泰大股东拟通过定向增发注入的沈阳世贸广场项目是非法建设,严重违规,已被勒令停工并移交市政府查处。而自上周五起,*ST金泰开始了连续三天的跌停,昨日收于21.70元。
关于近日有关媒体报道的*ST金泰定向增发涉及的相关事项,*ST金泰今日公告,已书面询问大股东,在得到大股东的书面答复后,若相关事项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第2个回答  2007-09-05
庄家在玩啊
第3个回答  2007-09-05
ST金泰
此乃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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