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盖业务专用章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合同有改动过的痕迹,没有人签名,还有法律效力吗

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盖业务专用章是有法律效力。但是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最好还是盖公司的公司专用章。这样子在日后如果双方产生了相关的法律纠纷的话也就没误会可言。当事人在合同上加盖业务专用章一般情况下是有效,当然如果该业务专用章是私刻的,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除外。
法律分析
要到工商局查询该公司印章备案情况,以证明该印章是否合法有效,从而证明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业务专用章未备案,对方当事人也不认可,如果合同上有对方工作人员作为签约代表也可以认定合同有效,购销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也可以通过发货单、收货单能证明对方当事人收了货,通过履行证明合同效力。公章代表单位,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均可用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合同章是在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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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1
不管是公章、合同章、业务章,只要在公安局、工商局备过案,都可认定为公司行为。有效。
改动的如果是主要内容并且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别是对自己主动改且改的内容对自己不利的,认定为有效,属当事人意思自愿。但如果是未经合意私自改的,改动条款无效。追问

谢谢!那请问如果业务章在公安局和工商局没有备过案呢?那有法律效力吗?而如果合同可以盖业务专用章,和盖合同章有什么区别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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