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说。
首先 我要提醒楼主,你来错地方了。你去“法律”那提问才是专业的回答。来“保险”这提问只会被误导。很明显 楼上几人的回答是偏向于保险公司的。
还有楼主的做法是对的,追尾是意外,不是故意的。是事故,所以尽量和甲站在同一条线上。
虽然我不是专业的,但我遇到过你说的情况,也来说几句吧。 不论你想不想出这2000,你都不应该出,因为那本来就应该由保险公司出的! 保险公司就爱 不赔 那不赔,一上法庭就都乖乖的赔了。民事诉讼案只要50 。像这种案子律师都不用请,只要找个律师朋友写一份诉讼材料就可以了。其实到法庭解决基本也没你什么事,你就是露个脸 签个字就完了。这案子法院肯定接 原告肯定胜诉。
照 arksome 的说法,“第一种办法只适用交强险,不适用商业险,注意交强险修理费最高只赔2000” 意思是法院最多判只能判保险公司赔2000? 开什么玩笑,何止2000,百度下相关的新闻,2万的都有的是。 很明显,你问他那为什么保险公司给我4000他回答不出了,所以只能喉咙放响,只能凶!你买的保险怎么问我!只能这么说。
cspczq 说的“首先要看当时保险公司定损甲的修车费是多少,如果当时定损就是4000,而且你和甲方都没有提出异议,那么保险公司只可能陪你4000。”这句话是不成立的。保险公司的定损算什么?我那个时候要法院处理,是要物价局重新定损的。物价局的定损才有法律效益!
如果用第一种方法就是把权力交给了法庭,法庭说赔多少,保险公司都要乖乖照赔。
但是也要提醒你,如果法院判保险公司赔的钱高于6000,那还好,如果法院判个3000,4000的话你也没办法(一般不会,因为还有维修发票)。所以要和甲事先说好,无论法院判多少,这事就这么结了。
追问如果法院真的判个3000呢?甲又不同意,那我是不是还得自己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