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曾受的耻辱有:
1、《马关条约》的签订。
中日签订《马关条约》日本索取军费白银两亿两,割占中国辽东半岛,澎湖列岛,台湾岛。日本商船可以进入重庆。
《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各帝国主义国家援引片面最惠国待遇,获得了《马关条约》中除割地赔款以外中国给予日本的所有特权。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大大加速了中国半殖民地化进程,加深民族危机。
2、《辛丑条约》的签订。
《辛丑条约》的签订,不仅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负担,还损害了国家主权。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了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而俄国则在用其它条约获得中国的东北的领土。
3、《中日民四条约》的签订。
是袁世凯政府与日方因《二十一条》谈判多次最终确定的修正案,由袁世凯政府签订的《关於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关於山东之条约》等条约。使日本侵略势力在满蒙、山东得到巩固和扩展,在华中华南也有所增进。
4、《中法新约》的签订。
《中法和约》的签订,使法国打开了中国的“后门”。此后,中法之间又相继签订了《越南边界通商章程》、《续议界务专条》、《续议商务专条》等条约,具体确立了法国的侵略权益,使中国西南地区逐渐成为法国的势力范围。
5、《南京条约》的签订。
在《南京条约》及其附约中,英国人相继取得了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划定租界、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利益均沾)、军舰停泊口岸等特权。这些条约损害中国领土主权、关税主权、贸易主权、司法主权达百年之久,也便利了资本主义列强的进一步对华侵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法新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日民四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辛丑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关条约
参考资料:ssad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