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个人是否可以不签字?

本人因身体不好 从今年10月份起长期请病假,公司领导曾经在电话中同意并且允许晚点递交病例证明。
本人身体不好期间病例证明一直由本人母亲去公司递交,本人母亲在提交病例时,还当面和领导面谈,在面谈时本人母亲也说过因为家里忙,本人又是带病准备结婚,病例证明会晚一点交予公司。公司领导也同意的。
结果本月9号公司人事打电话给本人,说公司不承认本人的病例证明,不算病假,并且说本人没有及时提交病例证明严重违规,要求本人去公司制定的医院复查。本人电话中要求延期复诊,因本人23号就要结婚,加上本人是身体不好,不想结婚前复诊。(因结婚事大,长辈说法复查触霉头,规矩为重)。结果公司要求14号面谈,本人带病面谈,结果还是围绕复诊事宜。本人再次强调在结婚过后会积极配合公司复查。面谈失败,结果15号就收到公司通知,说本人不合作公司规定。并且要算本人11月4号开始的病假为旷工。16号当天本人用邮件和公司人事领导和本人直属上司邮件联络,再次说明希望婚后复查,并且说明病例证明事宜,公司回复让当天递送假条至公司门卫。17号直接接到公司发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且解除劳动合同日期是16号。
本人对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服,是否可以不签字?
不签字会有什么后果。

您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您在劳动合同解除书上签不签字,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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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7
1、您可以不签字。
2、您可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祝您幸福!
第2个回答  2011-11-17
可以不签字 你可以拿着解除通知到劳动保障部门告它
第3个回答  2011-11-17
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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