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规章制度有那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4-29
1保安员的礼仪
1.1保安员的行为举止
保安员的行为举止, 体现的是保安的精神风貌和素质修养,也是保安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良好的举止行为,对塑造保安队伍的良好形象,赢得客户的充分信赖。
(1) 用语文明。在值勤中与人交谈时, 态度要和善,语气要亲切,言辞要得体,给人以礼貌表示。保安员值勤文明用语很多,如检查验证时,应说“请出示您的证件”;须进行登记时说“麻烦您登记一下”;如遇对方不友好时说“请您不要生气,有话好好说”;遇对方表示感谢时,应说“不用谢,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等。
(2) 坐姿大方。在值勤中, 坐姿要舒展、自然和大方。坐时上体要挺直,勿弯腰驼背, 不要垂肩、摇腿、跷脚、晃身子,应坐得端正, 显得精神饱满;遇到有领导到来,应立即起身问候。
(3) 站姿端庄。站立值勤时,应收腹、直腰、挺胸,双肩稍后放平,双臂自然下垂,保持身体端正,给人一种轻松自然感觉,体现出保安员的雄姿。切忌站得东歪西邪,弓背凸肚。
(4) 行走稳健。行走时,身体要直立, 抬头挺胸,平视前方,两腿有节奏地交替向前迈进,步伐应自然、稳健。与人交谈时要靠边站立;两人走路时不要勾肩搭背;穿制服走路时,不要吃东西、吸烟和将手插在裤兜内。
(5) 谈话话自然。保安员无论在任何场合谈话中, 态度要诚恳大方, 亲切自然, 语辞平和。问候注意使用礼貌语言。切忌装腔作势,高声谈笑,大呼小叫。

1.2保安员的仪容卫生
仪容卫生,是保安员精神风貌和教育修养的外在表现。保安员的仪容卫生,要求做到:
(1)服装要整洁。穿着要合体,衣领、袖口要保持干净;不要将袖口和裤腿卷起
来,衬衣下摆不要外露。不得披衣、敞怀,保安制服和便服不得混穿。
(2)上岗执勤着装要规范。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保安制服,如穿开领制服,必须
内穿衬衣,打好领带。
(3)注意个人卫生。头发要勤梳理, 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蓄长发、胡须,指甲要经常修剪。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丢烟头、果皮、纸屑, 不随地吐痰及倒剩菜、饭、脏水; 不要在执勤时擦鼻涕,剔牙齿,脱鞋袜,吃东西、吸烟;如要吸烟,应避开在工作岗位上吸烟。
1.3仪容风纪一般规定
(1)值班时应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冬夏服不得混穿,内衣下摆不得外露。按规定系好制式领带,扎好腰带。
(2)头发要整洁,不准留胡须。
(3)保安员着制服时,不准戴项链、戒指等饰物;除工作需要外,不准戴有色眼镜。
(4)保安员之间不得取绰号,进入领导办公室要喊"报告"或 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1.4举止礼仪
(1)坐着谈话时,应双目正视说话者。切忌坐得东倒西歪或随意斜在椅背上或扶手上,也不应跷起二郎腿或把脚搁在桌子上,这样显得傲慢无礼。
(2)走路不要把双手反背身后,显得老气横秋或有优越之感,也不宜将手插入口袋,显得小气、拘束。双肩应平正,不要有高低之感,更不能摇头晃脑,给人一种流里流气、不踏实之感。

1.5接电话的礼仪
 (1)电话铃声一般不得超过三次就应及时接电话。如铃声响过四次再去接,就显得不礼貌,此时拿起话筒应说声“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2)一般拿起话筒后,应先说一些礼貌语,如“您好!保安室”。
 (3)如对方不是找你,而是请某某听电话,那么你应该有礼貌地请对方“请稍候!”,如果找不到听电话的人,你可以主动地提供一些帮助,如“需要我转告吗?”或“有话要我记录吗?”。
2 值班执勤制度
(1)班时应统一着工作服,佩证上岗并携带好执勤用具,执勤应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2) 值班时严禁喝酒、吸烟、娱乐、睡觉。不准在岗位上嬉笑打闹、看报、听广播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 值班时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膊;不准留长发、染发、戴墨镜;不准手插裤袋或两手环胸斜立;精神应饱满,坐立端正。
(4) 迟到.不早退,按时请销假,时刻做好巡查、盘查、接待等其他管理与服务性工作。
(5) 护器材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无关人员或随意携带外出。
(6) 私自乱动各种设备、设施,自觉维护厂区设施完好正常。
(7) 于职守,认真负责。团结互助,积极配合。
(8) 觉遵纪守法,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违章。
(9) 正或制止各种违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行为。
3、门禁管理
3.1员工
(1)员工进厂必须佩戴出入证方可进入。
(2)员工未佩带出入证时,保安人员需查明身份及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3)上班时间出入厂区者,除患疾病、受伤或副总级以上人员外,需持主管核准的《外出申请单》外出。
(4)员工出入大门需将出入证佩挂于制服胸前,严禁揣带危险物品。
(5)保安人员每周须将《外出申请单》送行政部存档。
(6)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内时,亦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参阅“来宾”部分)。
3.2来宾
(1)外来洽公、施工、应聘、包括协作企业人员、员工亲友等人员入厂须确认,办理登记手续并说明来访事由,填写《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表》,保安员致电受访人,经征得同意后,发放《临时通行证》进入厂内,并依下列规定使用:
(2)《临时通行证》应佩挂于胸前,受访者需在《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表》上签字,来宾须将“临时通行证”及“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表”交还给保安室查对后,方可出厂。
(3)团体来宾参观时,须由有关单位陪同方可进入。
(4)来宾来访,除特殊业务(公安、消防、质监等检查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外,
均须办理登记手续。
(5)不得在上班时间内会客,员工亲友私事来访,于饭堂内等候。
(6)来宾出入厂区时,保卫人员须检查其随身携带的物品,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7)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内。
3.3车辆
(1)来宾车辆或运送货品的车辆驶进大门时,应停靠在侧边,填写《外来人
员、车辆进入登记表》后方可进入厂区内,需指引来宾车辆整齐排放在停车场或在指定位置,运送货品的车辆可慢行进入厂区卸货。办理手续时严禁停方在路中央。
(2)外来车辆出厂时,必须有受访人签名确认后的《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登记表》,保安人员方可放行;
(3)本厂车辆出入厂,按照规定做好登记,详见《保安工作补充条例一》
3.4物品
(1)任何物品进厂需检查有无易燃、易爆、凶器等违禁物品,如有则禁止入
内(公司采购的物品除外);
(2)工程施工及其他业务往来企业或个人携带的工具、机器、物品等,应于进厂时先行登记,出厂时凭登记单核对无误后出厂。
(3)物品进厂时,保安人员需详细检查,如有危险品、易燃品、凶器等,禁止进厂并报告上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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