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一次合同签了三年,第二次续签5年,第三次5年,第四次没有签无期限的合同。

续签了三次不是就要签无期限的合同吗?这样的签法付合劳动法吗?

你这种情况除你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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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6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合同,第三次应签订无固定合同,除非劳动着提出不签.但企业可以二次合同结束后不续签合同追问

那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签无固定合同,该怎么处理,或是企业连续签了两次,第三次没有签无固定合同,后果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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