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中规定党员的义务权利各有几条

如题所述

党员的义务有8条,权利有8条。

一、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八大党章根据党的地位变化和任务变革,对党员义务的规定从四项增至十项,新增主要内容有:

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对党忠诚老实,不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严格地遵守党章和国家的法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一切党员不管他们的功劳和职务如何,都没有例外等。这体现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反映了党的角色的变化。

二、改革开放以来,根据中心工作变化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党的十二大党章把党员义务浓缩为八项规定,但新增不少内容:

增加了“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绝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利私”;“为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三、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对于党员义务的规定依然保持八项,但也与时俱进增补了新内容:

“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多做贡献”,“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扩展资料:

如何落实党员的义务权利:

一、要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党章的重要内容,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也是衡量所有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每一名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党章,对权利义务部分逐字逐句认真阅读,并结合实际进行深入思考,准确理解把握党员权利义务的深刻内涵和现实要求,解决好党员对自身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都不清楚的问题。

二、要注重保障党员权利。保障党员的权利

是发扬党内民主的保证,是党内事业健康发展,保持生机和活力的保证,也是党员履行义务的前提和保障。要建立健全党员权利保障的责任落实、激励监督、侵权救济等制度机制,解决好党员自身不履行党员权利、领导干部不尊重党员权利、党组织不注重保障党员权利等方面的问题。

三、要提升党员义务的约束性

“八项义务”是每个党员应尽的责任,是对一个党员思想上、组织上、行为上和道德上的全面要求,只有全体党员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高度一致,增强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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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党章中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各有一条八项。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2个回答  2012-03-15
目前党章中对于党员的义务权利规定各有八条,分别是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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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3-15
各有八条。
党员八条权利:http://baike.baidu.com/view/2294576.htm
党员八条义务:http://baike.baidu.com/view/870702.htm
第4个回答  2019-12-21
党章中规定,党员的义务权利总共有20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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