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只盖人事部门章有没有法律效力?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只盖人事部门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严格意义上讲,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人事部门只是用人单位内设机构,对外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人事部门的章,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盖公司的公章或者是合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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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3
严格意义上讲,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人事部门只是用人单位内设机构,对外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人事部门的章,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29
属于表见代理,符合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
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我国表见代理制度建立时间不长,还有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其中,相对人对义务人的选择权问题、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问题以及代理人的抗辩权问题便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最好是用企业公章。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27
第4个回答  2012-03-15
一般情况下人事部门改签签订劳动合同能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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