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车是异地户,可保险公司定损后这维修费是先由谁垫付,(保险公司叫我打电话通知对)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车是异地户,可保险公司定损后这维修费是先由谁垫付,(保险公司叫我打电话通知对),难道保险公司就没有义务先垫付修理费吗?

保险公司根据维修发票进行理赔,因此不介入维修费用的支付。除非轻微事故物损在2000元以内,且对方也有交强险的情况下,各自可以自修凭发票到自己保险公司理赔。追问

但是是对方的全责

大概费用也就在2000之内

追答

那你就自己看着办了。保险公司没有义务垫付这个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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