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结婚的农村户口怎样获得宅基地

如题所述

『在新的时代,农村实行了“三十年不动”的土地承包政策,而且“到期后可以再续三十年”!所以,在农村出现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常态,那么,有人因结婚分户要建房子没有宅基地应该怎样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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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颁证将收尾,从此,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比较稳定,同时也说明,如果集体内没有机动地,“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就成为常态,集体对土地使用权的干预会大幅度减少!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原来具有农村户籍的人,原则上就是本集体内的成员,作为农村集体成员,是可以享受一定面积的耕地承包权和免费宅基地的使用权的。不过,这个前提是符合“二轮承包”的期限,即在“二轮承包”期以前获取的山林田土和宅基地的承包使用权,将没有争议地进行确权颁证,对于这个期限过后新增的人口,土地承包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在原家庭范围内来获得!

由此可见,你在农村有兄弟,如果自己原来是这个家庭成员,现在不论是分家拆户也好,还是户口迁出再迁回也好,在原则上只要是该集体成员,就可以享受集体内的权利和福利。根据上面提到的原则,你首先应该从原家庭中着手,你需要与兄弟协商,毕竟你也是原家庭一员,就是按农村习俗论,分家拆户,你兄弟们也应该给你腾出一个可以建房的地,比如老宅基地边的山林田土、菜土及晒坪等自留地!


如果以上方式行不通,基本要解决的可能性就很小了!但仍然可以试着向村集体打报告,向组上申请,如果集体内有多余的未确权颁证的机动地、荒地等,就可以考虑。如果这条路仍然行不通,那么,你就可以物色一下其他户是否可以有这样适合建房,而他家也没有什么实质性使用计划,这时你就可以去沟通协商,通过一定的资金来协调,让该户同意,报集体批准后再申请国土规划部门,也能达到建房的目的!


总之,新时期后所有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再也没有那么想当然了,权利诉求都有一定的前提!一切都以和谐社会和协商解决为前提,不能够想当然而采取过激行为,将会导致自己在集体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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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30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地具体细则,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流程为:
  1、村民向村民小组提申请,填写《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并张榜公布,经村民会议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通过后,到村委会加具意见;
  2、村委会接到《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及其他附件后20日内,对申请人的户口、用地位置、土地类别、土地权属、原房屋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意见并送当地国土所。
  3、国土所接到《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后,应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村委会转申请人。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即加具意见并经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4、县国土资源局批准的,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村委会公布。不予批准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以上便是关于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什么条件以及如何申请农村宅基地等问题的相关介绍。农民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便可以申请,这是法律的规定。但这种申请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完成。此外,如果农村里没有闲置的宅基地,即便申请了要满足不了要求。因此,申请宅基地不仅需要满足硬性条件,也需要满足一定的程序,还得保证该集体经济组织有闲置的宅基地可供申请。
第2个回答  2015-12-22
申请审批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第3个回答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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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5-09-10
需要等到新一轮承包地的时候才可以得到追问

没人回答

追答

因为还需要等到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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