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伤赔偿是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的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3-21
不是,应该说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依据是《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条例中,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都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条例中,对本人工资有这样的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条例中,有一处提到最低工资标准: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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