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父亲(58岁)今年一月十三日因工致伤,当时签订的是临时用工合同,单位并未给上保险,胸部肋骨骨折6根,血气胸,肺功能受损。住院十余天,住院费用花费一万元(有相关证明),其他护理营养费用花费约五千元(无相关证据)。现在我父亲已经出院静养,但身体已经无法完全痊愈,但现在不影响生活,只是以后再不能再干重活。由于住院期间父亲情况比较严重,除了拍的相关医学影片和病历外,并没有进行相关医学方面的伤残鉴定。
1如果进行伤残鉴定,我父亲应该评为几级(肋骨断六根,血气胸,肺功能轻微受损)?
2单位只同意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约一万元),其他方面(住院期间产生的护理食宿等费用)以无相关证明拒绝支付,并单方面解除用工合同是否合理?
3因刚受伤时正赶上寒假期间,又因情况紧急没有及时通知单位,单位以领导人没有亲眼看到为由拒绝承认工伤是否违法?
4父亲一月工资1200元且连续工作十年,鉴于父亲以后康复治疗,我们想单位提出八万元一次性补偿,包括父亲的工资补偿约一万元,住院医疗费用一万元,住院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约五千元,剩下的五万元为父亲的伤残补偿,单位对余下的五万元费用提出质疑,要求列出支付理由,我们应该如何回答?法律是否支持?
我们没有钱,也不懂法,单位却占有这发面的优势,所以我们希望协商解决,暂时没有做伤残鉴定和诉讼法律的想法,因为太浪费时间,也麻烦。
请各位老师帮忙答复一下,特别是第四条,我们应该如何对余下的五万元列出法律支持的理由,不胜感激,谢谢!在线等!
感谢老师回答,很急,谢谢!
您的意思是说赔偿费用应该不止八万元么?谢谢!
追答关键要看伤残等级是多少。因为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未计入,因此估算的话,不止你算的这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