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做的是商业保险受伤了一定要按工伤保险待遇赔付吗?

如题所述

不一定要按工伤保险待遇赔付。这个问题没有说清楚,如果工人发生工伤应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去处理,而商业保险有商业保险理赔的标准如医药费最高赔付以及赔付比例,工伤伤残是指劳动能力鉴定而商业保险指的是普通意外伤残标准,只要是工伤单位就应该按照工伤标准去处理只有商业保险如何赔付那是另外一回事,还有如果是雇主责任险应该是可以抵消单位赔偿责任,其它意外保险责不可以。
一、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相关规定
1.商业保险理赔与否关键要看保单类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赔条件。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两者之间并不冲突,如果都达到理赔条件,都应该进行理赔。
2.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给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就可以免除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
3.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都应按工伤待遇支付工伤职工的相关赔偿。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二、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社会风险无处不在,尤其是在劳动关系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付出劳动进行生产,经常会面临一定的危险,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以顺利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  
正常而言,如果员工出现工伤,即劳动者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依法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被认定为工伤后,按照法律规定工伤员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得到相应的赔偿。  
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应当如何处理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工伤员工仍然可以得到赔偿,由于用人单位本身存在过错,所以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临时工的工伤赔偿:1、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2、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权利。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也没有及时为其申报工伤,故本来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身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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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0
买的商业保险,
只是受伤了在治疗,意外医疗就可以报销
如果是伤残,意外伤残(1-10级)按照伤残等级给付
第2个回答  2020-03-11
这个问题没有说清楚,如果工人发生工伤应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去处理,而商业保险有商业保险理赔的标准如医药费最高赔付以及赔付比例,工伤伤残是指劳动能力鉴定而商业保险指的是普通意外伤残标准,只要是工伤单位就应该按照工伤标准去处理只有商业保险如何赔付那是另外一回事,还有如果是雇主责任险应该是可以抵消单位赔偿责任,其它意外保险责不可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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