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驾车不戴口罩扣6分?交警对此给出回应

如题所述

近日,一张显示为山东交警发出违章提示短信截图在朋友圈中传播,截图显示:“您的小型汽车鲁XXX于2020-02-08 09:52在泰安市杏岗路金阳大街四中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未带口罩】的违法行为(记6分)”,为此山东交警辟谣:该信息是虚假信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对于未戴口罩驾驶车辆被记分的处罚并没有列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因此,该短信内容无法可依,属于虚假信息!

再者,津天买车想说的是,细心地朋友一定发现了,该短信中的带口罩,实为错别字。这么低级的错误也从侧面证实该信息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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