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中其他资本公积的处理?

原题是这样:A企业原持有B企业40%的股权,20×6年12月20日,A企业决定出售10%B企业股权,出售时A企业账面上对B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构成为:投资成本1800万元,损益调整48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300万元。出售取得价款705万元。
(1)A企业确认处置损益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7 05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6 450 000
投资收益 600 000
(2)权益法核算下,除应将实际取得价款与出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结转,确认出售损益外,还应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750 000
贷:投资收益 750 000

我是想问哦,在“长期股权投资”里面已经把投资成本1800万元,损益调整48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300万元这三个都包括进去了,为什么这里“资本公积”还要再算一次,我一直想不明白,经过两次贷记投资收益,总觉得多算了一次来自资本公积那一部分的投资收益
请哪位高手指导一下~

第1个回答  2012-03-19
哪有两次,只记一次而已。
首先,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出售时,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投资收益
注意这笔分录,其他权益变动相当于是“冲减”了投资收益,也就是说权益变动是出售成本之一。
而最后的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才是真正计入了投资收益,懂我的意思吗?
再给你补充一点吧,第一个投资收益核算的是买卖方的差价,第二个核算的只是一个简单的转入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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