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

为什么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第一点,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这很明显合理,他要是后死亡,继承了先死亡的人遗产,最后遗产无人继承收归国有,国家不能占这被骂的便宜嘛
第二点,一般情况下,父母会比子女早死,这样推定符合大多数正常情况
第三点,避免纠纷,比如夫妻同一事件死亡,都有父母,先死一方父母就会分得少,这就扯皮了,必须做一个推定,那么这种推定就是最好的追问

可是比如说A和B是母女,判定B先死亡的话,B的财产不是她的母亲A也可以继承吗?

追答

我不是说了一般父母会先死么?符合大多数情况

追问

好吧,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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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2
假若A是父亲、B是儿子,在同一件事中死亡,B没有继承人。
如果推定A先死亡,那么B需要继承A的财产,然后再考虑B从A继承来的财产何B自己的财产如何处理,但是B没有继承人,那么他的财产就没有继承了,又没有遗嘱,那就只要充了,如房产就要收归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所有了。
如果推定B先死,A后死,那么在考虑A遗产继承问题上,就不用考虑B的继承权了(因为他没有继承人,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而且B的遗产也可以由A来继承,充分保障了A和B个人财产。
所以为了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制定这个规定。
第2个回答  2020-08-26

第3个回答  202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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