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如题所述

2006年宁夏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发展建设,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社会等各个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2006年全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严把土地供应闸门,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开发整理复垦力度,规范土地资源管理。同时,在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同时,切实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完善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资源供应调控,促进了规模化、集约化开采。

此外,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精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建设选址、用地规模等方面指导用地单位少走弯路,切实加快用地审批,满足了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至2006年底,全区耕地面积已连续20年实现净增长,2006年全年净增耕地277.66亩,年末耕地面积达到了1100159.66亩,全区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实现了占补平衡。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6年初全区基本农田面积1187386.41公顷,其中耕地1031442.68公顷;年内实际减少基本农田面积171.5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减少168.4公顷,生态退耕减少3.1公顷;年内实际补划基本农田面积207.2公顷,其中农用地调整170.6公顷,整理复垦开发增加36.6公顷;年末基本农田面积1187422.11公顷,其中耕地1031458.06公顷。

2.建设用地

2006年全区共审批建设用地4243.2997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1762.6763公顷(含耕地转用1519.4030公顷);分批次建设用地3878.8142公顷,包括商服用地208.320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91.884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80.9936公顷、公共建筑用地312.3441公顷、住宅用地434.1049公顷;单独选址建设用地364.4855公顷,包括交通运输用地58.15公顷。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6年全区共完成土地整理项目12个,土地面积8376.81公顷,其中增加耕地2947.51公顷。完成土地开发项目1个,土地面积187.39公顷,即增加耕地187.39公顷。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开发程度高,但利用程度低,土地开发极具潜力,全区人口稀少,人均耕地达3.5亩,待开发的宜农荒地达1000多万亩;土地价格低廉,开发成本较低,只须开渠引水,便可实现自流灌溉;不仅水稻优质高产,而且枸杞、酿葡萄等农特产品品质上乘,投资开发可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全区矿产资源丰富。至2006年底,已发现各类有用矿产资源近50种,产地近千处。储量丰富的有煤、石膏、石灰岩、硅石等。煤炭是宁夏的优势矿产资源,全区含煤地层分布面积17000平方千米,占宁夏总面积的四分之一。煤炭预测储量2027亿吨,居全国第5位。已探明储量314.58亿吨,居全国第6位。宁夏煤种齐全,各种煤炭都有,焦性煤主要分布在贺兰山、宁东两个含煤区。

全区具有矿产资源种类不多而煤炭资源与非金属资源比较丰富、产地相对集中、开发强度不高、开发潜力大、金属矿产贫乏的特点。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全区投入地质勘查经费总计7536.8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80万元,地方财政91万元,企事业资金265.88万元。年末勘察从业人员1485人。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6年共批准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50个,其中能源矿产企业24个,非能源矿产企业26个;批准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95个,其中能源矿产88个(88个全部为煤矿),其他矿产7个。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全区目前有矿山企业987个,其中大型矿山企业5个,中型矿山企业23个,小型矿山企业394个,小矿565个。主要问题在于缺少大中型矿山企业,矿山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经济效益不好。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全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把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作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培育、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规范操作程序和工作规程,完善监管措施,全区城镇土地价格得到系统逐步完善,价格管理日益规范。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全区共出让国有土地690宗,成交面积1637.6755公顷,成交价款210.562.28万元,国家纯收益88986.5万元。其中协议出让313宗,涉及土地面积1012.6315公顷,成交价款41658.33万元,纯收益33600.60万元。拍卖出让17宗,纯收益3471.08万元;挂牌出让360宗,纯收益51914.82万元。

3.土地二级市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共2379宗,出租66宗,抵押3396宗。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培育矿业权市场体系,开展了贺兰山北部矿区以灭火名义非法采煤行为整治工作、贺兰山东部开采砂石资源整治工作和黄河河道吴忠、中卫段开采砂石资源整治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开展了非法开采乱采滥挖矿产资源整治工作和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开展了矿产资源勘察秩序治理整顿和探矿权审批发证检查工作。

2006年依法受理探矿权登记申请45个,收缴探矿权使用费8.431万元,收取探矿权价款1484万元。采矿权登记发证365个,批准面积1249平方千米,采矿权使用费192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区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302件,涉及土地面积477.63公顷(包括耕地面积71.62公顷),立案297件,结案281件;拆除违法构建物7931.64百平方米,收回土地162.58公顷,包括耕地0.57公顷,罚没款136.61万元。

2.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区共发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50件,其中主要是违法开采案件,占49件。年内结案49件,未结案件1件。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全区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健全和完善了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年内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本年审结2件,其他2件。明显加强了信访工作,重点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从业人员523人,其中研究生27人,大本及大专生401人,高中及中专生74人;直属事业单位65个,职工1129人。

七、问题与建议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难的问题依然存在,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不够;法制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和深入,一些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依法管地、依法用地、依法采矿的自觉性不够。

(2)矿权市场建设发展不平衡。全区自2002年开始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以来,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矿种单一,经济价值低,缺乏竞争力,且非煤矿产品供大于求,新矿山增长缓慢,法律意识不强,在规定期限内同时参加投标和竞拍的少,造成各地矿权招拍工作发展不平衡。

(3)矿产储量管理和服务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需要,为政府决策和为市场建设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有待增强;一些地方、一些领导对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与资源储量管理有关的各环节间相互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1)尚需进一步加强用地计划和预审管理,规范报批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认真做好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工作。

(2)规范发展市场,加大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土地行为,切实解决低价协议出让土地问题。

(3)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扎实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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