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能选择市外约定医院,如因首诊医院无条件诊治的,方可转院。 转院:参保职工确因病情需要转院,必须由市人民医院进行会诊,填写《韩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转院审批表》。
然后带《韩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转院审批表》和会诊记录到市医保办办理转院手续。 参保职工转院,应转往渭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市外约定医院,出院后五天之内凭有关票据和材料到市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城镇居民,应当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身份人员,应当提供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随家庭参保的,应当提供学生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时,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属于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特殊困难家庭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当同时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凭证。
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地农民工子女参保时,应当提供其父母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或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