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该怎么办?

1 很多员工反应美途(深圳)有限公司经常无原因扣除或拖欠员工工员资,很多员工就这样莫明其妙被公司解除而无工资?请问,像这种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
2 公司因星期天需加班,而星期天加班费高,故意为没料为理由,星期天与星期五做为调体,像这种假日合法吗?
3 我们在进厂其间已签了劳动合同,在未满三个月试用期时需提前一周申请,而我公司却说未三个月试用期不得辞职?等等……像以上所提的问题都是事实,我们对以上这些问题很不满,我们劳动者有权要回我们应拿的工资得到法律的保护。望法律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美途(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工 受害者

《劳动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公司拖欠工资能获得赔偿金吗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法律纠纷能否直接通过法院解决的前提在于劳动者是否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其他劳动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如有欠条可以申请支付令。但一旦债务人提出异议,在法院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因此想通过简单的支付令就能解决债务拖欠问题很难实现。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拖欠工资25%的赔偿金。具体依据是《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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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20
都什么年代了,还这样,郁闷。管理部门的没有到位,还是我们员工法律意识的不懂~??
直接找当地劳动部门!
第2个回答  2007-11-20
去劳动部门投诉.如果他们串通一气就找纪检.告劳动部门不作为.
应该有用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3-21
第4个回答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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