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已灭,天还没亮,能见度只能用很模糊来代替,我当时在马路边行走,被一辆没有开灯又没有鸣镝示警的一辆突如其来的电动车撞到在地,当然在撞到我之后他也摔到了,我报警后到医院检查鼻骨粉碎性骨折,鼻中隔歪曲,全身多处肌肉挫伤,鼻梁侧伤口缝了一针.而电动车驾驶者大腿骨也因为撞到我后摔到在地,被摔成腿骨骨折.我的治疗住院费用花掉了八千块,而他也花了三万多,这时交警判的责任认定书出来了,上面说我负百分之三十的责任,电动车主负百分之七十的责任.这样算下来,我不是相当与白白被撞了一下,甚至还有可能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难道我就这样平白无故被撞伤,耽误了工作,连累了家人操心跑进跑出的,就这样白受了吗?我难道不应该得到一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