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广州堂会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上班,公司的上班时间为8小时*6天,但规定每天提前15分钟到公司"宣达",迟到者扣5元/次.还有就是公司要求加班的,加班时间不超过2个钟不算加班(也就是说不计加班费),请问这样合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