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去年12月31日开具的普通发票,因对方一直未取走,今天来取,结果说是公司名字出错,现在已经过去五个多月,能否开具红字发票后,再开正确的发票,会有罚款什么的吗?原发票是去年的,现在已经过去5个多月,也跨了年,而且去年的汇算清缴都已经结束了,现在开红字发票红冲,会有罚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