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士官是什么级别

如题所述

四级军士长。

士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有的军衔等级,指志愿兵役制士兵。四级士官,是士官军衔中的一个级别,于1999年设立,2009年取消。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军衔称谓自此取消。

扩展资料

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其中军士长军衔授予经过军队院校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职务的士兵。

1993年4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起,军士长划分为四个级别,由低到高为: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级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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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0-31

四级军士长。

士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有的军衔等级,指志愿兵役制士兵。四级士官,是士官军衔中的一个级别,于1999年设立,2009年取消。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军衔称谓自此取消。

扩展资料

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其中军士长军衔授予经过军队院校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职务的士兵。

1993年4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起,军士长划分为四个级别,由低到高为: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级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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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26
别听刚才那人瞎扯淡,中国军队士兵等级,第一年兵称之为列兵,第二年兵上等兵,第三至五年为下士,六至八年为中士,九至十二年为上四,十三至十六年为四级军士长,十七至21年为三级军士长,22年至30年为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无年限,随时可以申请退休!一至七级士官分别对应下士到一级军士长,几级士官是老叫法!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0-26
四级士官那是09年之前的叫法。2009年以后改为四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相当于正连副营级。
第4个回答  2017-07-20
这个衔别已经取消了啊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军衔称谓自此取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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