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什么?

有什么办法可以顺利辞职嘞,可以不拖延时间,工资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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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竹子的答案:真想辞职,辞职报告如何写都可以。如老板舍不得你走,所有理由老板都不会满意的。我的看法,下决心辞职了就不要考虑那样多。再好的辞职信都是一样的结果。现在的辞职是家常便饭。每个老板都有充分的准备。若你表现不好,领导是巴不得你主动辞职。可以减少一些费用。如你表现很好,领导当然不喜欢你辞职。一旦决心辞职,领导明白无可挽留,很是无奈,天要下雨娘要出嫁,一切随缘。再好的理由都是一个结果。领导都会想得开的。他真的想留你,他会想办法与你沟通,沟通后你还是坚持走,他会让你走的。俗话说,和尚走了有道人,旧人离去有新人呀!你可以大大方方的以任何借口,什么家庭困难啦,专业不对口啦,,家人办企业要帮忙......人家都会听明白,你就是铁心想走啦。留人留不住心。公司会让你走的。。你可以这样写:xxx领导:在贵公司工作多年,得到各位领导及师傅们的帮助,本人十分感谢!因为xxxx原因,本人决定辞去现在的工作,请批准!写上自己的名字,日期就可以。真要辞职,辞职信是无所谓写好写不好的。就是个形势,就是个手续,写好写不好一个样,写太好了人家反而就得虚伪。不就是要走吗?说那么多干什么?说再多就是要走。因此要干脆些。需要沟通再联系!真想辞职,说走就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4-28
按法律程序办最快最有效.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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