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天津落户政策介绍如下:
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注册会计师作为资格型人才,是符合在天津落户的条件的。此外,对于资格型人才,如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金融风险管理师 (FRM)、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的人也可以办理落户申请。
具体来说,全年均可办理,所需条件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等执业资格。同时,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才也都可以申请落户。
成功落户后,天津对注册会计师还享有其他一些优惠政策,例如现金奖励和职称提升补贴等。总的来说,天津对注册会计师的引进政策是非常优待的,为在这一领域工作的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是什么?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