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

如题所述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具体时间如下:
给付赡养费在现实生活中通常是从父母六十岁左右开始。赡养父母是作为子女的法定义务,是符合社会善良风俗的道德行为。
1、赡养老人是没有年龄限制的,一般要依据老人的身份条件和经济情况而定,老人需要赡养的,就有能力的子女就需要给赡养费;
2、赡养费一般从如下时间开始支付:老人中有一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即应当支付赡养费,且实际开始的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是在其父母达到退休年龄也就是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时会认定其缺乏劳动能力。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有:
1、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父母生病后,应当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父母经济困难的,子女应当提供医疗费用,需要照料的,子女应当承担照料责任,无法亲自照料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相应的机构;
3、子女还应当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不得强迫父母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4、子女还应当照顾父母的精神需求,经常看望或者问候父母。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老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成年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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