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交通事故受伤者,处理流程要先出院再协商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这个都可以的,也可以边住院边协商,也可以出院以后再协商。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结案流程:1、交通事故发生后,先由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2、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3、受害人应当积极治疗,收集好医疗费发票(特别是自付部分),保存好门诊、住院病历及出院小结及拍片。出院后可以到当地司法鉴定所对伤残等级、误工时间、营养时间、护理时间及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而且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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