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在居民区跳广场舞确实属于扰民行为。但是,因为参与的人群是以老年人为主,所以,从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以及身体健康的角度考虑,即便它属于扰民行为,也不能强制杜绝,毕竟也要站在老年人的处境着想。因此,想要解决扰民问题又能兼顾老年人的需求,就需要作出平衡。如何平衡,从时间、音量、以及区域进行平衡。
首先从时间上进行划分。之所以说广场舞扰民,是因为对于老年人来说它是娱乐,但是对于儿童、少年、和年轻人来说,它的存在却会影响到生活,特别是对学龄期的儿童和少年,会严重影响到他们的学习环境。所以,时间是第一个要考虑的,选择一个对儿童、少年和年轻人相对影响较少的时间,例如上午7:30之后,晚上8点之前,则相对比较合适。
再者就是要对音量进行限制。大家都知道,很多广场舞都喜欢选择一个节奏特别欢乐的音乐,这类音乐对于跳舞的人是能让节奏感更好,但是对于需要安静环境进行休息、学习、工作的人来说,却是属于噪音。因此,如果能结合空间情况限制一个相对合适的音量,则可以把对不参与跳舞的人的干扰降低一些。
最后就是要指定区域。大部分的居民区都会有配备户外活动区,可以在户外活动区划分一个区域作为广场舞指定区域,除了指定区域不能随意选择其他地方,这样也是有效降低广场舞扰民措施。
做好以上这三方面的管理措施,虽然不能完全解决广场舞扰民的状况,但是相对来说,平衡了各类居民的生活需求,毕竟我们不能只考虑儿童、少年、和年轻人的生活质量,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也是民生大事。
跳广场舞本来是一种全民健身活动,但是却由于个别居民和团体在活动时音量过大成为了一种“扰民”的现象,要彻底解决广场舞扰民现象必须通过“移风易俗”、“加强惩治力度”两方面落实。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广场舞活动都会构成“扰民”的事实,根据我国新出台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规定可知,在居民区、广场或者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娱乐健身活动必须遵守场所对活动区域、音乐音量、活动时间段的要求,尤其规定音响器材不得产生过大音量,通常情况下居民区属于2类标准区域,在白天噪音超过60分贝,夜间超过50分贝则属于严重的噪音污染和扰民行为。居民可以凭借这个标准来判断所处小区广场舞行为是否属于扰民行为。
发生扰民行为后我们首先可以与这些个体进行协商,并且告知其行为性质,让他们明确了解自己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就是对他们进行“移风易俗”的改造,也可以推荐他们采用更加环保科学的无线耳机,既可以满足他们运动的需求,也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噪音污染,通过这种比较温和的手段培养他们良好的习惯,从根本上改善广场舞扰民的现象。
如果广场舞的分贝确实超出规定且居民多次商议无果的,居民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进行投诉和反馈,要求广场舞主体责任人或者团体降低音量,政务部门会对扰民行为作出警告和纠正,以往介入后对于扰民行为的处罚力度较低,因此效果并不明显,根据新规拒不改正的个体或者团体可依据相关规定被处以200-20000之间的罚款,让他们从自身利益方面认识到扰民行为的后果,杜绝广场舞扰民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