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发工资不是已经扣税了么,怎么年度还要缴税

如题所述

居民个人需结合税制变化,对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税

为促进纳税人尽快适应新税制要求,遵从税法规定,税务机关改变日常工薪所得扣缴方法,实行累计预扣法,尽可能使人数占比较大的单一工薪纳税人日常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一致,免予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同时,对有多处收入、年度中间享受扣除不充分等很难在预扣环节精准扣缴税款的,税法规定需办理汇算清缴。虽然是按年计税,但是实行预扣预缴制度,所以每个月发工资会扣个税。

需要补税的情形

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

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

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需要依法办理年度汇算并及时补税。

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情形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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