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可以转让经营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租房屋,是什么意思?

我是在房主手里租的办公楼作旅馆,后转让时他说不准转让。合同上标明可以转让经营权,我怎么办?

转让经营权是指,将营养执照承包出去,让别人以乙方的名义经营,那是乙方的权利。

但房子是房东的,有权决定是否同意乙方转租。如果乙方没经过房主同意,擅自转租的,房主可以解除和乙方的租赁合同。

因此,乙方可以和第三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让第三人以乙方营业执照的名义展开经营,这样就不违反合同法了。房主也没权利干涉了。

扩展资料: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

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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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乙方可以转让经营权给别人,让别人以自己的名义经营,这是乙方的权利,但是,房子的所有权是甲方,转让经营权必须经过房东的同意。

  私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董事会及经理人员代表公司法人经营业务的权利。而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所以说,所谓经营权是指企业的经营者掌握对企业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的权利。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转让经营权是指,将营养执照承包出去,让别人以你的名义经营,那是你的权利。
但房子是房东的,他有权决定是否同意你转租。如果你没经过房主同意,擅自转租的,房主可以解除和你的租赁合同。
因此,你可以和第三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让第三人以你营业执照的名义展开经营,这样就不违反合同法了。房主也没权利干涉你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