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关于“碰瓷”者的法律责任

最近社会上连续发生老人碰瓷的事件,法官的判罚让公众哗然。
如果有确凿证据可以认定系碰瓷,例如殷红彬案,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惩罚碰瓷者呢?

我查阅了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法律条文,碰瓷者好像恰好躲过了这两个罪名的法律构成。至于诽谤罪可能擦点边,但是在诽谤上的情节貌似非常轻微……
请问,按照我国法律,碰瓷者到底犯有哪些罪名?需要负担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走法律途径必须受害人自诉,还是公诉机关提起公诉?

还是说?对于惩治碰瓷者,我国法律根本就存在漏洞,只能听之任之?
对了,我还查阅了诬告陷害罪,那个必须要诬告对方构成刑事犯罪,而碰瓷只是诬告民事责任,所以这个貌似也避过了……

碰瓷属于诈骗行为,属于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但由于碰瓷通常数额不高,一般很难定罪。。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追问

如果碰瓷者直接要求被害人出钱私了,大约可以构成诈骗罪,但如果没有呢?
例如碰瓷者不直接向被害人要钱,而是捏造事实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被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而赔偿数量甚至不是碰瓷者提出而是法院提出……事后被害人获得了有利证据,证明自己毫无责任,完全是碰瓷者恶意诬告。那么请问这种情况,碰瓷者是什么罪名?
说他诬告陷害也不行啊,因为他并没有诬告被害者刑事责任,仅对民事责任进行诬告,无法构成诬告陷害罪。

追答

那不还是诈骗么。。虽然中间有一个通过法院的程序,但是他还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财产啊。。区别只是过程中他连法院一起欺骗了。。但是民事案件骗法院构不成犯罪啊。。所以还是只能定诈骗喽~

追问

“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但不成立诈骗罪。”
请问以上“诈骗罪”的词条怎么解释? 貌似“诉讼欺诈”目前还不是罪,也不知道怎么处理。

追答

-。-!你不是提问的。。你是找茬的啊。。。

好吧,既然你提了,我就答,我们先把整个过程梳理一遍。。
碰瓷者伪造你侵权的事实,向法院起诉你赔偿,你服从法院判决,承担了赔偿责任,碰瓷者非法占有了你的财产。。
那么无论是法院,还是你自己,都是被碰瓷者以伪造的事实蒙骗了,法院判决以碰瓷者提供的证据为基础,你认可了法院判决也就认可了碰瓷者提供的事实证据,在这个角度来说,碰瓷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你的财产这个行为也就成立了,为什么这种行为不能叫诈骗呢?
我们再从犯罪的四个方面来说,首先,犯罪的主体是碰瓷者,客体侵犯了你的财产权,主观方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客观方面是采取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产,既然犯罪构成完全吻合,那碰瓷者就是构成了诈骗罪啊。
我这么解释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

追问

我是真心请教的.语气问题只是对现在社会上发生的几件碰瓷案件和法律无法惩恶扬善表示愤慨罢了(好吧,我就是个愤青).

你的梳理有几个问题,
第一,我不接受法院的判决可以么?如果我的上诉一直不成功呢?总之,如果我的赔偿金是法院强制执行的.也就是说我一直没有产生错误的认识.那么我是否依然能成为诈骗罪的被害者?
第二,条文中明确说了这叫欺诈诉讼,不是诈骗,而欺诈诉讼是无罪的(在欺诈诉讼的词条内)……这句话是否有效?

追答

其实这种事我也遇到过,我一个当事人,骑车和他人发生碰撞,结果当时对方说没事,结果过了几小时,对方又找来,说他腿折了,并说我的当事人逃逸,结果法院最终采信了对方的证据,我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这种憋闷的事很多,但是如果法院判决不撤销,当事人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咱证据不足呢。。

欺诈诉讼法律有规定,要承担责任,其实就是承担做/假/证的责任。。。但是如何承担责任却并无法律规定。。因此形/同/虚/设。。需要法律的继续完善。。

追问

其实吧,我觉得在双方证据都不足的时候,法律的判决应该优先肯定善的行为,把善行作为默认推定。这样才有利于起到道德导向的作用。
但是我们的法律经常是谁闹的凶就偏向谁,会哭的孩子有糖吃。这样的话,老实善良的人总是被欺负,而作恶多端的小人却被法律保护。这样又怎能做到公平和正义呢?
有时想到那些无辜者憋闷的心情,我都忍不住落泪。
那个欺诈诉讼的条文是02年的,都快10年了还没完善好……

追答

其实,如果你一直都没上当的话,那也就不能叫碰瓷了。。传统的碰瓷说的当年一些八旗子弟,手捧一件“名贵”的瓷器(当然是赝品),行走于闹市街巷。然后瞅准机会,故意让行使的马车不小心“碰”他一下,他手中的瓷器随即落地摔碎,于是瓷器的主人就“义正词严”的缠住车主按名贵瓷器的价格给予赔偿。这种情况下车主往往都会以为是自己的责任,受蒙骗后舍财了事,如果车主识破对方,那就不叫碰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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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1
碰瓷者无非利用法律的法性来对被碰瓷者进行法律攻击,如果被碰瓷者法律知识丰富,完全可以避免,而且可以利用法律对碰瓷者进行反法律攻击:如果你有充分证据证明碰瓷者在讹诈,ok,首先你要充分保存证据,其次要欲擒故纵,比如碰瓷者讹诈你1万元,你可以说1万是不是太少了,您伤这么重,我给您100万得了,她要是同意就把她管你要100万的视频音像的证据录制下来,然后用她碰瓷的充分证据告他敲诈勒索且数额特别巨大,判她10年以上,并处罚金,附带民事赔偿,你不就赚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0
浙江孙律师:
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民事案件,不存在触犯刑事法律的情况。对于调解过程中出现的被害人要求,不属于敲诈、勒索、欺骗。
假设原告方提起诉讼后,经法院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使“事实上是碰瓷”,也应当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原告方也有可能败诉。当然,这其中也存在承担公平责任的可能。
综上,经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不存在“听之任之”的说法,一切以证据为依据。追问

那么是否可以理解,我去碰瓷的话,打官司赢了赚到,输了没事,是这样意思么?

追答

赢了,获得赔偿;输了,承担诉讼费。

追问

哦,我明白了……据说民事诉讼费需要花费整整80元巨款,对么?

追答

诉讼费是按照标的额的百分百计算的。
打官司是需要成本的,除了诉讼费,还有律师代理费,各种伤情鉴定费,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总的来说,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没有足够的把握,大家都不太愿意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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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8-31
侵权责任法有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追问

唔!这个好像不错!
再问一下,依照侵权责任,判罚力度是怎样的?

追答

要看碰瓷者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一般按照其造成对方的损失大小决定其赔偿数额。
没有判罚一说,判罚不是法律术语,应该是“赔偿数额”。《侵权责任法》里没有判罚一词。罚是罚款,是行政处罚法术语。

第4个回答  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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