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别人卖了,我要不要搬走?

如题所述

你好!“房子被别人卖了,我要不要搬走?”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你是这个房子租户吗?如果你是租户,那么在你与原房东签的租房合同未到期之前,就算原房东把房子出售了,你仍然有居住权,不用搬走。这个就是法律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除非达到了当初租房合同里约定的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事项出现(比如说你拖欠房租不交、在租房内有违法行为、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情等,具体视你们当初订的合同内容而定)

我国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是:在房屋买卖前房屋出租的,买卖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关系继续存在。这个规定保护了承租人的居住权,是保护人权的体现。

其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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