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对象及补贴标准

如题所述

1.救助对象条件:①具有山西省户籍或居住证②年龄为0-14岁(不满15周岁)③双耳听力损失为重度以上(听力损失≥90dBHL,或<90dBHL前庭导水管扩大),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符合《人工耳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人工耳蜗植入工作指南(2013版)》评估标准④对0-6岁学龄前听力残疾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家庭的听力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听力残疾儿童及听力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听力残疾儿童优先救助⑤价值(或监护人)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家庭有能力配合并保证救助对象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一年的术后康复训练。
2.救助补贴标准:①初筛。救助对象在定点筛查机构接受初筛检查的费用,按不超过1000元/例给予补贴。其中,听觉言语能力评估、学习能力和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测试评估等费用,按不超过380元/例给予补贴;听力学评估费用,按不超过420元/例给予补贴;术前家长(或监护人)培训、申请档案管理、宣传费用等,按不超过200元/例给予补贴。②复筛、手术、术后调机等。救助对象在定点手术医院接受CT、核磁等复筛检查,植入人工耳蜗的手术、麻醉、护理等住院及术后2次(开)调机的费用,按不超过15000元/例给予补贴③人工耳蜗产品。救助对象购买人工耳蜗产品(包括植入体、体外机、电池)的费用,按60000元/例给予一次性救助补贴。听力残疾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自主选择人工耳蜗产品及型号。若选择的人工耳蜗产品价格超出补贴标准,超出部分的费用自理。④术后康复训练标准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3.申请流程:听力残疾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过“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系统”(http://yfjz.sxdpf.org.cn/)自愿完成人工耳蜗救助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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