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的基础知识

如题所述

集合
jíhé
[assemble;collect;congrate;converge;muster;rally;gether;call together] 分散的人或事物聚集到一起;使聚集
紧急集合
集合
jíhé
[aggregate] 一组具有某种共同性质的数学元素
有理数的集合

一.数学术语
集合的概念:
一定范围的,确定的,可以区别的事物,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就叫做集合,简称集,其中各事物叫做集合的元素或简称元。如(1)阿Q正传中出现的不同汉字(2)全体英文大写字母
集合的分类:
并集:以属于A或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成为A与B的并(集)
交集: 以属于A且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成为A与B的交(集)
差:以属于A而不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成为A与B的差(集)
注:空集属于任何集合,但它不属于任何元素.

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含有有限个元素叫有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叫无限集,空集是不含任何元素的集,记做Φ。
集合的性质:
确定性:每一个对象都能确定是不是某一集合的元素,没有确定性就不能成为集合,例如“个子高的同学”“很小的数”都不能构成集合。
互异性: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不能写成{1,1,2}应写成{1,2}
无序性:{a,b,c}{c,b,a}是同一个集合。

二.动词
表示一种呼叫某人或一群人集中在一起的口令.
集合的表示方法,常用的有列举法和描述法。

集合学
集合论(简称集论)是一门研究集合的数学理论。这里的集合指由一些抽象的数学对象构成的整体。集合、元素和成员关系是数学中最基本的概念。集论(加上逻辑和谓词演算)是数学的公理化基础之一,通过集合及成员关系来形式化地表示其它数学对象。

集合论可以用来表示一系列略有不同的概念:

朴素集合论是由19世纪末的德国数学家康托最早提出的集合论。
公理化集合论是一个更加严格的理论,它是发现了原始集合论里的一些错误(如:罗素悖论)后而修正的。
Z集合论由德国数学家Ernst Zermelo创立的一个公理集合论。
ZF集合论是最常用的公理集合论,由Abraham Fraenkel和Thoralf Skolem扩展了Z集合论所得。
不同的逻辑系统有相应不同的集合(如模糊逻辑里的模糊集合)。
音乐集合理论可以被看成是集合论在音乐上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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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8
2}
(2)没想明白,记作x>0
纵坐标是负数,记作y<0
那么第四象限上的点的集合就可以表示为
{(x,则1/(1-a)属于a,1/2,y)|x>2))=2属于a,故集合a中一定含有-1,1/2,2三个元素。即a={-1,1/0且y<0;x,y属于r}
2.你检察一下是不是抄错了
3.解:由a属于a,a不=1。
(1)2
属于a;(1-(1/,则1/(1-2)=-1属于a。
于是1/(1-(-1))=1/2属于a1.第四象限的点横坐标是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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