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的小学教育没有一点古代经典的影子

为什么我们的小学教育没有一点古代经典的影子
2007-07-24 17:42
弟子规三字经等儿童启蒙读本既然传承至今,必然有它百传不衰的道理。凡是读过的人都会认为这对孩子的教育只有好处,言简意赅琅琅上口---------- 它可以给孩子以正确的指引,让孩子定性情知礼仪。是现在该改来改去的教材所远远不及的。匆忙间草就的课改读本一味求新求变没有系统性可言,尤其是小学与初中初中与高中之间的衔接更差劲,与过去先读三百千后读四书五经等系统的教育相去甚远。现在很多孩子狂妄自大不知道孝敬父母,做事怕吃苦,贪图享受,比如为数众多的啃老一组,是许多家长都头疼的问题。究其原因-----------是教育的缺失。---------苟不教,性乃迁
论语孟子更是博大精深。岂是在初中高中的课本里偶尔夹上的只言片语所能让人体会的?都知道现在的教材肤浅,为什么却摒弃我们祖先留给我们的金子一样的东西呢?
有继承才有发展。理应现在的教材现在的教育比过去好才对,因为我们的老祖宗留给了我们这样的瑰宝。我们可以加上现代的元素,但绝不是摒弃以前。

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对我市部分中小学乱收费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教育局、纠风办,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开发区、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临沂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保证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市政府纠风办和市教育局多次督促有问题的相关单位、学校进行认真整改。2007年春节前,市教育局专门发出了《关于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紧急通知》的明传电报。从落实情况看,多数县区、学校贯彻及时,措施有力,行动果断,成效显著。但仍有个别学校置若罔闻、顶风而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不合理费用,引起群众强烈反映。最近,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市政府纠风办和市教育局通过明查暗访、会同有关县纪检监察、教育行政部门的调查核实,查清了被举报学校的乱收费事实,相关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违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精神,对乱收费学校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部分中小学校违规收费情况

1、苍山县新兴镇中心小学在2007年春季收费中,违反规定向3-5年级学生每生收取微机上机费33元;教辅材料费一年级20元,二年级20元,三年级26元,四年级24元,五年级26元;报刊费1-5年级各10元;代新兴镇卫生院收取查体、防疫接种费1-5年级各10元。现已责令该校将违规收取的微机上机费,教辅材料费,查体、防疫费全部退还学生。

2、郯城县沙墩镇株柏村小学,2007年2月4日在规定收费标准之外,多收取了一年级学生单元试卷费8.1元,照相费5元,学籍硬卡费1元,计14.1元;二年级单元试卷费12.1元;三年级单元试卷费12元;四年级单元试卷费12.7元;五年级单元试卷费13.7元;六年级单元试卷费12.8元。现已将多收的费用,全部退还给了学生。

马头镇圩沟小学、林子小学在规定收费标准之外,于2007年1月30日,预收一至六年级学生上机费25元、试卷费3元、水费10元,计38元。2月9日两处小学根据上级下达新的收费文件和通知要求,与学生进行结算,把多收学生38元全部退还给了学生。

花园乡田哨小学、捷庄小学于2月5日擅自多收三至六年级上机费25元。花园乡教委及中心小学发现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勒令两校于2007 年2月7日,将多收上机费全部退还给了学生。

胜利乡中心小学在规定收费标准之外,于2007年2月1日多收取一年级试卷费8.2元 ;二年级试卷费 8元;三年级试卷费4.5元;四年级试卷费4.1元;五年级试卷费4.4元;六年级试卷费4.4元。3月4日,该学校按照上级下达新的收费标准,将多收取的试卷费全部退还给了学生。

新村乡黄村小学2007年1月9日仍按老标准收取三年级杂费82元、单元试卷费10元,计92元。3月5日,黄村小学依据上级下发新的收费标准,将多收的杂费、单元试卷费全部退还给了学生。

3、沂南县张庄中学(初中),2004至2006年参与非法民办学校文星实验中学办学,每生每学年加收300元房屋租赁费(由镇财政所收取)。县政府已责令退还学生加收的费用。

4、莒南县团林镇沙沟小学为学生代购500套课桌凳,每套向学生收取50元,共收课桌凳费2.5万元。群众反映后学校将课桌凳费全部退还学生。

二、处理情况

有关县纪检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违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精神,近日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了严肃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撤销苍山县新兴镇中心小学副校长(主持工作)刘秀恩的副校长职务。

2、撤销郯城县胜利乡中心小学校长杜明波的校长职务;

给予郯城县沙墩镇株柏小学校长李新亮,花园乡田哨小学校长冯英强、捷庄小学校长张学臻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郯城县新村乡黄村小学校长樊星、马头镇林子小学校长杨廷伟、马头镇圩沟小学校长王学军行政记过处分。

3、给予沂南县张庄中学校长袁俊会行政警告处分。

4、鉴于莒南县团林镇沙沟小学校长冯守合认错态度较好,纠正及时,给予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吸取教训,认真整改

1、制止教育乱收费是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各县区政府纠风办、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接此通报后,要迅速将此通报精神传达到所属单位和全体教干教师,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汲取教训。

2、要按照省规定的中小学收费标准,以县区为单位集中清理中小学收费行为,发现问题要立即加以整改。属于学校乱收费行为的,要立即将多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学生。

3、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做好今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等工作,从根本上消除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现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允许按照新的经费保障机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学生的住宿费,除以上规定的费用外,学校其他各项代收费,包括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补课费、报刊费、考试费、水费、试卷费、上机费、电教费、课桌凳费等费用一律取消。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驻城中小学也要严格按照“一费制”的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要加强管理、从严治教。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学校收费政策,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认真学习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违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精神,对照检查,认真梳理,并制定强有力的防范措施,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负有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按照省的有关规定及时果断地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政策和纪律的严肃性,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优异的成绩创建省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和省级教育工作示范县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〇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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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24
虽然如国际接轨了,可中华民族(56个)还能保留多长时间啊?
哎!也许放弃古典教育才是中国现在素质的降低吧
第2个回答  2007-07-24
没有,现在的教育就和明清时代的八股文考试差不多,都是海量的作题,然后靠熟练度考试
第3个回答  2007-07-24
废话,现在去应试教育!
那么多古代经典,叫人家怎么出题?
哎,我也深爱古籍,奈何无力回天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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