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前两天他家说店里面没有印泥了,来借印泥(我以为对方能带来自己的印章),平时我的印章和印泥是放在一起的,对方就在他带来的发票上随手盖了我的章。就盖了这么一次,会有问题吗?希望业内人士回答,我不想因为这件事给自己惹麻烦或者带来罚款。。。
那么就是说,不管谁的发票,只要发票上面盖有我的章,那么这笔消费就记在我的饭店营业额上吗?我就要多交这部分税款是吗?我旁边这家店的老板是不是很坏啊?他是故意的嘛。。。?
追答这个只是我个人认为可能的,具体你的咨询相关税务部门,餐饮发票应该都是地方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