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卫监发(1998)第1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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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卫生部
  文 号:卫监发[1998]第19号
  发布日期:1998-5-11
  执行日期:1998-5-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评审工作的管理,现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性评价规定》、《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定》、《饮水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定》、《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性评价规定

  2.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3.饮水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定

  4.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定

  卫生部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性评价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饮用水输配水设备(供水系统的输配水管、设备、机械部件)和防护材料的卫生安全性要求和监测检验方法。

  本规定适用于与饮用水以及饮用水处理剂直接接触的物质和产品,这些物质和产品系指用于供水系统的输配水管、设备、机械部件(如阀门、加氯设备、水处理剂加入器等)以及防护材料(如涂料、内衬等)。

  2.引用标准

  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50-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7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3.内容

  3.1 凡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不得污染水质,管网末梢水水质必须符合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3.2 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必须按附录A的规定分别进行浸泡试验。

  3.3 浸泡水需按附件A的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分别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3.4 浸泡水尚需按附录B的方法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

  3.4.1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LD50不得小于10g/kg体重。

  3.4.2 两项致突变试验:基因突变试验和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两项试验均需为阴性。

  3.5 生产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所用原料应使用食品级。

  4.监测检测方法:见附件A和B

  附件A.1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与饮用水接触的设备浸泡水水质的检验

  1.样品预处理

  1.1 采样:为尽可能符合应用条件,在浸泡试验中应使用输配水管或有关产品的最终产品。当最终产品容积过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适当缩小。

  1.2 预处理:用自来水将试样清洗干净,并连续冲洗30分钟,然后浸泡水立即浸泡。

  1.3 浸泡试验:

  1.3.1 浸泡水制备:

  1.3.1.1 试剂:

  1.3.1.1.1 纯水: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其电导率为<2μS/cm.

  1.3.1.1.2 0.025mol/L氯贮备液:取7.3ml试剂级次氯酸钠(NaClO,50g/L),用纯水稀释至200ml,贮于密闭具塞的棕色瓶中,于20℃避光保存,每周新鲜配制。

  注1:测定氯含量:取1.0ml氯贮备液,用水稀释至1.0L,立即分析总余氯,将此值定为“A".

  注2:测定所需的余氯:为了获得2.0mg/L余氯,需要向浸泡水中加入氯贮备液的量,按下式计算:

  V——需加入氯贮备液的体积,ml

  B——标准浸泡水的体积,L

  A——氯贮备液的浓度,mg/L

  1.3.1.1.3 0.04mol/L钙硬度贮备液:称取4.44g无水氯化钙(CaCl2)溶于纯水中,稀释至1.0L,充分混匀,每周新鲜配制。

  1.3.1.1.4 0.04mol/L碳酸氢钠缓冲液:3.36g碳酸氢钠(NaHCO3)溶于纯水中,并用纯水稀释至1L,充分混匀。每周新鲜配制。

  1.3.1.2 浸泡水的配制:配制pH为8、硬度为100mg/L、有效氯为2mg/L的浸泡水方法如下:取25mL碳酸氢钠的缓冲液(1.3.1.1.4)、25mL硬度贮备液(1.3.1.1.3)以及所需的氯贮备液(见1.3.1.1.2),用纯水稀释至1L.按此比例配制实际所需要的浸泡水。

  1.3.2 浸泡:

  1.3.2.1 浸泡条件:受试产品接触浸泡水的表面积与浸泡水的容积之比不小于在实际使用条件下最大的比例。对于输配水管应使用该类产品中直径最小的。

  1.3.2.2 浸泡试验:

  1.3.2.2.1 用试验用浸泡水充满受试水管或水箱,不留空隙,两端用包有聚四氟乙烯薄膜的干净软木塞或橡皮塞塞紧,在25±5℃避光的条件下浸泡24±1小时。

  1.3.2.2.2 对于机械部件,如不能在部件内进行浸泡试验时,可将部件放在玻璃容器中浸泡,条件同上。

  1.3.2.2.3 另取相同容积玻璃容器,加满试验用浸泡水,在相同条件下放置24±1小时,作空白对照。

  1.3.3 浸泡水的收集和保存:浸泡一段时间后,立即将浸泡水放入预先洗净的样品瓶内。一般收集和分析间隔的时间尽可能缩短。水样收集和保存方法: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85)。

  2.检验方法:按GB5750-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附件A.2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水水质的检验。

  1.样品预处理:

  1.1 试样的制备:

  1.1.1 按生产厂提供的使用条件(如涂层厚度、涂后干燥时间等)制备试样可将涂层涂在玻璃片上,如玻璃片不合适,可根据生产厂的建议选用。

  1.1.2 取70×300mm玻璃片,洗净烘干。在玻璃片两面70×120mm面积上,按实际使用厚度涂以涂料。在干燥处自然干燥,制成涂料片。

  1.2 预处理:用自来水将试样涂料片清洗干净,立即进行浸泡试验。

  1.3 浸泡试验:

  1.3.1 浸泡水制备:同《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1.3.1条。

  1.3.2 浸泡条件:试样的表面积与浸泡水容积比为50cm2/L.如为多层涂料,则将各层涂料分别涂在玻璃片(或根据生产厂的建议选用)上,同时固定在浸泡水中。每种涂料试样与浸泡水容积比均按50cm2/L计算。

  1.3.3 浸泡:

  1.3.3.1 将试验片未涂防护涂料的部分分别插入放于玻璃容器中的玻璃固定架上,使样片保持垂直,互不接触;或者将试验片悬挂于玻璃容器中。在密闭、避光25±5℃温度条件下进行浸泡。于浸泡后1、3、5、10、20天和30天收集全部浸泡水,供检测分析用,观察溶出污染物浓度的衰减情况,第30天的浸泡水中污染物用于评价是否符合本卫生标准的规定。在收集浸泡水的同时,全部换入新的浸泡水。

  1.3.3.2 制备空白对照时,除玻璃片上不涂防护材料外,其他一切试验条件同1.3.3.1.

  1.3.4 浸泡水收集和保存:按GB5750-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2.检验方法:

  2.1 甲醛按GB5009.69-85《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涂料卫生标准分析方法》游离甲醛测定。

  2.2 乙醛、丙烯醛按GB1193489《水源水中乙醛、丙烯醛卫生标准检验方法气相色谱法》。

  3.其他的方法按GB5750-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附件B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卫生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

  1.适用范围

  本程序和方法适用于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包括一切与饮用水接触的设备)和防护材料的卫生毒理学评价。当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在水中的溶出物质未规定最大容许浓度时,需按本方法进行毒理学试验确定其在饮用水中的限值。

  2.总要求

  2.1 生产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2.1.1 产品应用条件、应用范围、理化性质;

  2.1.2 配方、生产方法;

  2.1.3 配方各成分的化学结构式、杂质成分和含量;

  2.1.4 在饮用水浸泡过程中可能溶出的物质及估计浓度。

  2.2 生产者必须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制备试样和提供试验样品。

  3.毒理学评价程序

  根据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在水中的溶出物质的浓度,分四个水平进行毒理学试验,以确定其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

  3.1 水平I: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浓度<10μg/L时选用。

  3.1.1 试验项目:两项遗传毒理学试验

  3.1.1.1 基因突变试验:Ames试验

  3.1.1.2 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或小鼠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或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任选一项。

  3.1.2 结果评价

  3.1.2.1 如果上述两项试验均为阴性,则可以投入使用。

  3.1.2.2 如果上述两项试验均为阳性,则该产品不能投入使用或者进行慢性试验以便进一步评价。

  3.1.2.3 如果上述两项试验中有一项为阳性,则需选用另外两项遗传毒理学试验作为补充,包括一种基因突变试验和一种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如果均为阴性,则产品可投入使用,如有一项为阳性,则不能投入使用,或者进行慢性试验,以便进一步评价。

  3.2 水平Ⅱ:当溶出物质在水中浓度等于或大于10μg/L~小于50μg/L时选用。

  3.2.1 试验项目

  3.2.1.1 水平Ⅰ试验。

  3.2.1.2 大鼠90天经口毒性试验。

  3.2.2 结果评价

  3.2.2.1 对遗传毒理学试验结果的评价同水平Ⅰ。

  3.2.2.2 通过大鼠90天经口毒性试验,确定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最高容许浓度(安全系数一般选用1000)。

  3.2.2.3 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实际浓度超过最大容许浓度时,不能投入使用。

  3.3 水平Ⅲ:当溶出物质在水中浓度等于或大于50μg/L~小于1000μg/L时选用。

  3.3.1 试验项目

  3.3.1.1 水平Ⅱ试验。

  3.3.1.2 大鼠致畸试验。

  3.3.2 结果评价

  3.3.2.1 对遗传毒理学试验结果评价水平同水平Ⅰ。

  3.3.2.2 当致畸试验结果为阳性时该产品不能使用。

  3.3.2.3 综合全部试验结果,确定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

  3.3.2.4 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实际浓度超过最大容许浓度时,不能投入使用。

  3.4 水平Ⅳ:当溶出物质水中浓度>1000μg/L时选用。

  3.4.1 试验项目

  3.4.1.1 水平Ⅲ试验。

  3.4.1.2 大鼠慢性毒性试验。

  3.4.2 结果评价

  3.4.2.1 当致畸试验结果为阳性时,不能投入使用。

  3.4.2.2 当致癌试验和遗传毒理学试验结果综合评价,溶出物质有致癌性时,不能投入使用。

  3.4.2.3 根据慢性试验结果确定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

  3.4.2.4 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实际浓度超过最大容许浓度时,不能投入使用。

  4.试验方法:见GB7919-87《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附件2: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卫生安全性要求和监测检验方法。

  本规定适用于混凝、絮凝、消毒、氧化、pH调节、软化、灭藻、除氟、氟化等用途的饮用水化学处理剂。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1200/22598/22621/22922/2006/3/wa4644112319136002627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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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31
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性评价规定》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发文单位:卫生部
文 号:卫监发[1998]第19号
发布日期:1998-5-11
执行日期:1998-5-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评审工作的管理,现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性评价规定》、《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定》、《饮水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定》、《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性评价规定

2.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3.饮水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定

4.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定

卫生部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性评价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饮用水输配水设备(供水系统的输配水管、设备、机械部件)和防护材料的卫生安全性要求和监测检验方法。

本规定适用于与饮用水以及饮用水处理剂直接接触的物质和产品,这些物质和产品系指用于供水系统的输配水管、设备、机械部件(如阀门、加氯设备、水处理剂加入器等)以及防护材料(如涂料、内衬等)。

2.引用标准

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50-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7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3.内容

3.1 凡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不得污染水质,管网末梢水水质必须符合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3.2 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必须按附录A的规定分别进行浸泡试验。

3.3 浸泡水需按附件A的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分别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3.4 浸泡水尚需按附录B的方法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

3.4.1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LD50不得小于10g/kg体重。

3.4.2 两项致突变试验:基因突变试验和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两项试验均需为阴性。

3.5 生产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所用原料应使用食品级。

4.监测检测方法:见附件A和B

附件A.1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与饮用水接触的设备浸泡水水质的检验

1.样品预处理

1.1 采样:为尽可能符合应用条件,在浸泡试验中应使用输配水管或有关产品的最终产品。当最终产品容积过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适当缩小。

1.2 预处理:用自来水将试样清洗干净,并连续冲洗30分钟,然后浸泡水立即浸泡。

1.3 浸泡试验:

1.3.1 浸泡水制备:

1.3.1.1 试剂:

1.3.1.1.1 纯水: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其电导率为<2μS/cm.

1.3.1.1.2 0.025mol/L氯贮备液:取7.3ml试剂级次氯酸钠(NaClO,50g/L),用纯水稀释至200ml,贮于密闭具塞的棕色瓶中,于20℃避光保存,每周新鲜配制。

注1:测定氯含量:取1.0ml氯贮备液,用水稀释至1.0L,立即分析总余氯,将此值定为“A".

注2:测定所需的余氯:为了获得2.0mg/L余氯,需要向浸泡水中加入氯贮备液的量,按下式计算:

V——需加入氯贮备液的体积,ml

B——标准浸泡水的体积,L

A——氯贮备液的浓度,mg/L

1.3.1.1.3 0.04mol/L钙硬度贮备液:称取4.44g无水氯化钙(CaCl2)溶于纯水中,稀释至1.0L,充分混匀,每周新鲜配制。

1.3.1.1.4 0.04mol/L碳酸氢钠缓冲液:3.36g碳酸氢钠(NaHCO3)溶于纯水中,并用纯水稀释至1L,充分混匀。每周新鲜配制。

1.3.1.2 浸泡水的配制:配制pH为8、硬度为100mg/L、有效氯为2mg/L的浸泡水方法如下:取25mL碳酸氢钠的缓冲液(1.3.1.1.4)、25mL硬度贮备液(1.3.1.1.3)以及所需的氯贮备液(见1.3.1.1.2),用纯水稀释至1L.按此比例配制实际所需要的浸泡水。

1.3.2 浸泡:

1.3.2.1 浸泡条件:受试产品接触浸泡水的表面积与浸泡水的容积之比不小于在实际使用条件下最大的比例。对于输配水管应使用该类产品中直径最小的。

1.3.2.2 浸泡试验:

1.3.2.2.1 用试验用浸泡水充满受试水管或水箱,不留空隙,两端用包有聚四氟乙烯薄膜的干净软木塞或橡皮塞塞紧,在25±5℃避光的条件下浸泡24±1小时。

1.3.2.2.2 对于机械部件,如不能在部件内进行浸泡试验时,可将部件放在玻璃容器中浸泡,条件同上。

1.3.2.2.3 另取相同容积玻璃容器,加满试验用浸泡水,在相同条件下放置24±1小时,作空白对照。

1.3.3 浸泡水的收集和保存:浸泡一段时间后,立即将浸泡水放入预先洗净的样品瓶内。一般收集和分析间隔的时间尽可能缩短。水样收集和保存方法: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85)。

2.检验方法:按GB5750-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附件A.2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水水质的检验。

1.样品预处理:

1.1 试样的制备:

1.1.1 按生产厂提供的使用条件(如涂层厚度、涂后干燥时间等)制备试样可将涂层涂在玻璃片上,如玻璃片不合适,可根据生产厂的建议选用。

1.1.2 取70×300mm玻璃片,洗净烘干。在玻璃片两面70×120mm面积上,按实际使用厚度涂以涂料。在干燥处自然干燥,制成涂料片。

1.2 预处理:用自来水将试样涂料片清洗干净,立即进行浸泡试验。

1.3 浸泡试验:

1.3.1 浸泡水制备:同《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1.3.1条。

1.3.2 浸泡条件:试样的表面积与浸泡水容积比为50cm2/L.如为多层涂料,则将各层涂料分别涂在玻璃片(或根据生产厂的建议选用)上,同时固定在浸泡水中。每种涂料试样与浸泡水容积比均按50cm2/L计算。

1.3.3 浸泡:

1.3.3.1 将试验片未涂防护涂料的部分分别插入放于玻璃容器中的玻璃固定架上,使样片保持垂直,互不接触;或者将试验片悬挂于玻璃容器中。在密闭、避光25±5℃温度条件下进行浸泡。于浸泡后1、3、5、10、20天和30天收集全部浸泡水,供检测分析用,观察溶出污染物浓度的衰减情况,第30天的浸泡水中污染物用于评价是否符合本卫生标准的规定。在收集浸泡水的同时,全部换入新的浸泡水。

1.3.3.2 制备空白对照时,除玻璃片上不涂防护材料外,其他一切试验条件同1.3.3.1.

1.3.4 浸泡水收集和保存:按GB5750-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2.检验方法:

2.1 甲醛按GB5009.69-85《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涂料卫生标准分析方法》游离甲醛测定。

2.2 乙醛、丙烯醛按GB1193489《水源水中乙醛、丙烯醛卫生标准检验方法气相色谱法》。

3.其他的方法按GB5750-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附件B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卫生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

1.适用范围

本程序和方法适用于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包括一切与饮用水接触的设备)和防护材料的卫生毒理学评价。当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在水中的溶出物质未规定最大容许浓度时,需按本方法进行毒理学试验确定其在饮用水中的限值。

2.总要求

2.1 生产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2.1.1 产品应用条件、应用范围、理化性质;

2.1.2 配方、生产方法;

2.1.3 配方各成分的化学结构式、杂质成分和含量;

2.1.4 在饮用水浸泡过程中可能溶出的物质及估计浓度。

2.2 生产者必须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制备试样和提供试验样品。

3.毒理学评价程序

根据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在水中的溶出物质的浓度,分四个水平进行毒理学试验,以确定其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

3.1 水平I: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浓度<10μg/L时选用。

3.1.1 试验项目:两项遗传毒理学试验

3.1.1.1 基因突变试验:Ames试验

3.1.1.2 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或小鼠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或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任选一项。

3.1.2 结果评价

3.1.2.1 如果上述两项试验均为阴性,则可以投入使用。

3.1.2.2 如果上述两项试验均为阳性,则该产品不能投入使用或者进行慢性试验以便进一步评价。

3.1.2.3 如果上述两项试验中有一项为阳性,则需选用另外两项遗传毒理学试验作为补充,包括一种基因突变试验和一种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如果均为阴性,则产品可投入使用,如有一项为阳性,则不能投入使用,或者进行慢性试验,以便进一步评价。

3.2 水平Ⅱ:当溶出物质在水中浓度等于或大于10μg/L~小于50μg/L时选用。

3.2.1 试验项目

3.2.1.1 水平Ⅰ试验。

3.2.1.2 大鼠90天经口毒性试验。

3.2.2 结果评价

3.2.2.1 对遗传毒理学试验结果的评价同水平Ⅰ。

3.2.2.2 通过大鼠90天经口毒性试验,确定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最高容许浓度(安全系数一般选用1000)。

3.2.2.3 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实际浓度超过最大容许浓度时,不能投入使用。

3.3 水平Ⅲ:当溶出物质在水中浓度等于或大于50μg/L~小于1000μg/L时选用。

3.3.1 试验项目

3.3.1.1 水平Ⅱ试验。

3.3.1.2 大鼠致畸试验。

3.3.2 结果评价

3.3.2.1 对遗传毒理学试验结果评价水平同水平Ⅰ。

3.3.2.2 当致畸试验结果为阳性时该产品不能使用。

3.3.2.3 综合全部试验结果,确定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

3.3.2.4 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实际浓度超过最大容许浓度时,不能投入使用。

3.4 水平Ⅳ:当溶出物质水中浓度>1000μg/L时选用。

3.4.1 试验项目

3.4.1.1 水平Ⅲ试验。

3.4.1.2 大鼠慢性毒性试验。

3.4.2 结果评价

3.4.2.1 当致畸试验结果为阳性时,不能投入使用。

3.4.2.2 当致癌试验和遗传毒理学试验结果综合评价,溶出物质有致癌性时,不能投入使用。

3.4.2.3 根据慢性试验结果确定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

3.4.2.4 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实际浓度超过最大容许浓度时,不能投入使用。

4.试验方法:见GB7919-87《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附件2: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卫生安全性要求和监测检验方法。

本规定适用于混凝、絮凝、消毒、氧化、pH调节、软化、灭藻、除氟、氟化等用途的饮用水化学处理剂。

2.引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7919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GB9857 化学试剂氧化镁

3.有毒物质指标的要求

3.1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毒物质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中规定的物质时,该物质的容许限制不得大于相应规定限值的10%。本文规定的有毒物质分为四类。

3.1.1 金属:砷、硒、汞、镉、铬、铅、银。

3.1.2 无机物:取决于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

3.1.3 有机物:取决于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

3.1.4 放射性物质:直接采用矿物为原料的产品应测定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

3.2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毒物质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中未做规定时,可参考地面水卫生标准及国外相关标准判定,其容许限制不得大于相应限值的10%。

3.3 如果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毒物质无依据可确定容许限值时,必须按附录B确定该物质在饮用水中最高容许浓度,其容许限值不得大于该容许浓度的10%。

4.监测检验方法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样品采集和配制见附件A

本文规定的监测检验方法见《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85)
第2个回答  2007-07-30
台风是形成在热带广阔洋面上的一种强烈发展的热气旋(中心气压很低)。从成因来看.台风和飓风的成因相同.都是在热带低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热带气旋.但不是所有的热带气旋都能发展成为台风或飓风,严格说来,只有当热带气旋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在12级或以上的热带气旋才称为台风或飓风。台风和飓风是热带气旋中强度最强的一级,仅因所在海域不同而名称各异,发生在印度洋和大西洋上的称为飓风.只有发生在西北太平洋上的才叫台风。台风到来时所带来的狂风暴雨往往能造成严重的气象灾害。人们为了便于预报、研究和区别不同时间出现的台风,对台风进行了命名。
台风是怎样命名的呢?台风的命名由编号和名字两部分组成。
台风的编号也就是热带气旋的编号。人们之所以要对热带气旋进行编号,一方面是因为一个热带气旋常持续一周以上,在大洋上同时可能出现几个热带气旋,有了序号,就不会混淆;另一方面是由于对热带气旋的命名、定义、分类方法以及对中心位置的测定,因不同国家、不同方法互有差异,即使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气象台之间也不完全一样,因而,常常引起各种误会,造成了使用上的混乱。
我国从1959年起开始对每年发生或进入赤道以北、180度经线以西的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近中心最大风力大于或等于8级的热带气旋(强度在热带风暴及以上)按其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近海的热带气旋.当其云系结构和环流清楚时,只要获得中心附近的最大平均风力为7级及以上的报告.也进行编号。编号由四位数码组成.前两位表示年份.后两位是当年风暴级以上热带气旋的序号.如去年第13号台风“杜鹃”,其编号为O313.表示的就是2003年发生的第13个风暴级以上热带气旋。热带低压和热带扰动均不编号。
人们对台风的命名始于20世纪初,据说,首次给台风命名的是20世纪早期的一个澳大利亚预报员,他把热带气旋取名为他不喜欢的政治人物,借此,气象员就可以公开地戏称它。在西北太平洋,正式以人名为台风命名始于1945年,开始时只用女人名,以后据说因受到女权主义者的反对,从1979年开始,用一个男人名和一个女人名交替使用。直到1997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在香港举行的世界气象组织(简称WMO)台风委员会第30次会议决定,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的热带气旋采用具有亚洲风格的名字命名,并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新的命名方法。新的命名方法是事先制定的一个命名表,然后按顺序年复一年地循环重复使用。命名表共有140个名字,分别由WMO所属的亚太地区的柬埔寨、中国、朝鲜、香港、日本、老挝、澳门、马来西亚、密克罗尼西亚、菲律宾、韩国、泰国、美国以及越南等14个成员国和地区提供.每个国家或地区提供10个名字。这140个名字分成1O组,每组的14个名字.按每个成员国英文名称的字母顺序依次排列.按顺序循环使用.同时.保留原有热带气旋的编号。
浏览台风命名表.已很少用人名,大多使用了动物、植物、食品等的名字,还有一些名字是某些形容词或美丽的传说,如玉兔、悟空等。“杜鹃”这个名字是中国提供的.就是我们熟悉的杜鹃花:前一段在我国登陆的“科罗旺”是柬埔寨提供的,是一种树的名字:“莫拉克”是泰国提供的,意为绿宝石:“伊布都”是菲律宾提供的名字,意为烟囱或将雨水从屋顶排至水沟的水管。
一般情况下,事先制定的命名表按顺序年复一年地循环重复使用,但遇到特殊情况,命名表也会做一些调整,如当某个台风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灾害或人员伤亡而声名狼藉,成为公众知名的台风后.为了防止它与其它的台风同名,便从现行命名表中将这个名字删除,换以新名字。台风命名表最近一次的修改是在2000年台风委员会第33届会议上作出的,该表从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据省气象台预报,目前到“十一”黄金周期间,我省天气仍以副高控制为主。未来3天,杭州仍为晴到多云天气,最高气温为31-33℃,最低气温为22-24℃,天气较为稳定。

长假中期可能有次弱降雨

台风“达维”刚刚肆虐完海南、广东和广西,今年第19号台风“龙王”便横空出世,目前正在海上积蓄着越来越多的能量。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警报,今年0519号台风“龙王”昨天14时的中心位置在北纬22.4度,东经136.8度,中心气压94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速50米/秒,移速10公里/小时,七级大风圈半径350公里,十级大风圈半径100公里。

气象部门预计,10月2日至3日,副高将有短暂东撤,我省受西风带弱冷空气影响和“龙王”西行中台风倒槽顶部的共同影响,将会有一次弱的降水过程,以阵雨天气为主,时间短,应该不会影响大家旅游的雅兴。4日后副高再次增强西伸,又给我省带来一次较长时间的好天气,将为黄金周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不过,这仅仅是根据目前的天气形势变化的预测。气象专家说,按照一般规律,秋季台风多为偏南西行或偏东北上,历来10月份影响我省的极为少见。建国以来,也只有6126号台风于10月4日在我省三门登陆,因此一直西行的台风“龙王”目前最大可能在10月2日至3日期间,经台湾南部后在闽南一带登陆的可能性最大。

但由于台风移动中变数较大,而且“龙王”现在走得很慢,距陆地尚远,未来几日究竟是否将登陆我国沿海地区尚不得而知,气象部门正在密切监测中。

“龙王”归来不一定带来风和雨

据悉,台风“龙王”的名字是由祖国大陆命名的,虽然它是雨神的象征,却不一定会带来风雨威胁。2000年第一轮被命名为“龙王”的台风,路过台湾前连海上台风警报都没有发布,此次是台风被命名为“龙王”的第二轮。

由中国命名的台风名字,除了“龙王”,还有“悟空”、“玉兔”、“海燕”、“风神”、“海神”、“杜鹃”、“电母”、“海马”、“海棠”。但如某个台风给人类造成了特别严重的损失,那么其名字有可能从台风命名行列中永久除名,以免因其“知名度”给后来的称呼带来混淆。像去年给我省带来严重灾情的“云娜”,就作为造成重大灾害的台风的专名载入世界台风气象史,退出了热带气旋命名表。

早报讯(记者朱彩云)昨日下午2点,今年第19号台风“龙王”位于北纬21.7度,东经140.1度,即远在泉州偏东方2406公里,移速15公里/小时,移向西北偏西。

看来,“龙王”要去哪里度假,影响着许多人的度假心情。

“龙王”现在走得很慢,台风外围是否会在国庆假日期间影响福建呢?专家们仍在密切关注着其动向。希望“龙王”快点转向,才能不造成影响。今年国庆期间,做好台风及冷空气的预防工作。

由中国命名的台风名字,除了“龙王”,还有“悟空”、“玉兔”、“海燕”、“风神”、“海神”、“杜鹃”、“电母”、“海马”、“海棠”,可真是“前有龙王,后有悟空,还有风神海神来相助”啊。人们也慢慢地感受到,这些有趣的名字并不是台风的真面目。

泉州气象网专家称,台风是可怕的,它的摧枯拉朽、不可一世的巨大破坏力让我们看到了大自然的威力和人类的弱小。我们虽无力改变它,却可掌握它的行踪以进行防范。

今年第18号台风“达维”已开始启用并循环过去的台风名字,“龙王”是第二个,据了解,如某个台风给人类造成了特别严重的损失,那么其名字有可能从台风命名行列中永久除名,以免因其“知名度”给后来的称呼带来混淆,就如去年给浙江带去伤害的“云娜”,作为造成重大灾害的台风的专名载入世界台风气象史。

10月上旬后,泉州台风季已进入尾声,去年12月的晚台风“南玛都”是泉州历史最晚影响的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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